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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完九任命同意案應進行表決處理

Posted February. 13, 201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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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壹致同意將於16日處理對國務總理提名人李完九的任命同意案。新國家黨昨日單獨采納李完九人事聽證會過程報告書,甚至試圖單獨對任命同意案進行表決,但因新政治民主聯合的反對最終接受“將在16日處理”的提議。這是朝野互退壹步得出的妥協。

對總理提名人實行人事聽證會和任命同意制度是為檢證提名人的道德水準和資質並通過正常的表決制度決定。不記名保密投票也是為了讓國會議員不受到輿論的阻礙公平判斷。2002年,金大中執政時期的總理提名人張相(直譯)和張大煥的雖然被當時的在野黨大國家黨反對而雙雙落選,但任命表決則正常進行。

新政治民主聯合16日將擺出何種態度無人知曉。其在昨日要求李完九自行卸任並決定黨論對任命同意案表示反對。推遲處理或為阻止執政黨單獨處理且拖延時間的戰略。但到時候反對任命表決制度本身或主張延期的話只會導致執政黨進行單獨處理變得更為正當化。

李完九的道德水準和媒體輿論觀以及處事方式令人失望是事實。盡管如此,在野黨不能因為這個理由而拒絕任命表決制度本身。即使在野黨定下反對表決的黨論,也應光明正大地參加表決。新政治民主聯合壹直以來都以壹邊倒政治帶給國民無數次的失望。新任代表文在寅若不改頭換面則很難讓新政治民主聯合重拾國民的信任。

延遲執行總理任命同意案或影響樸槿惠總統正在計劃的改組內閣和青瓦臺改編日程。但是這個結果是因提名人選擇上的錯誤和長期執行錯誤的人事方案而引起的,所以也怪不得任何人。即使在野黨參與且正常進行任命表決,也無法確保李完九能夠通過表決。樸槿惠總統應考慮到這些因素之後再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