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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死在日本再次掀起熱議

Posted November. 17, 2014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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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女性梅納自己預報自己的死亡日期之後,並於本月1日服用藥物結束人生。以此事件契機,有關尊嚴死的話題在日本掀起了新壹輪熱議。

據11月16日日本每日新聞報道,日本並沒有對臨終患者選擇相關的法律。1991年,在日本神奈川東海醫學部附屬醫院教授對壹位癌癥末期患者註射了藥物,助其安樂死,最終被宣判殺人罪成立。

此後,日本掀起了抗議熱潮,要求向臨終前患者提供不接受延命治療,可以選擇尊嚴死的權利。由此,日本厚生労働省與醫學會等於2007年之後制定了相關方針。如果任何治療都沒有希望康復,可以尊重患者的意見,並不是由壹位醫生決定,而是有醫療團隊經過協商之後對於尊嚴死做出判斷。只不過,在這時仍對註射藥物致死的安樂死仍被禁止。

日本超黨派議員聯盟於2012年制定出“有關尊重臨終醫療患者之意願(制定)”。法案對臨終期規定為“即使接受恰當的治療,仍沒有康復可能性,處於臨近死亡的狀態”,並由2位以上的醫生依據醫學知識做出判斷時,“患者通過書面等形式拒絕延命治療之時”,可以對不再實施延命治療或終止治療的醫生予以免除責任。該法案制定當時,由於各界議論和質疑並未向國會提出,但最近美國梅納事件發生之後,該法案再次被提及。

然而,殘障人士團體等提出反對,稱“由此很有可能造成對患者施壓,令其不要接受治療的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