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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性交易特別法的混亂

Posted September. 23, 201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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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制定從2004年9月開始實施的性交易特別法,經過了壹場奇特的次官會議—長官會議—國會表決過程。當時擔任長官的A某後來對記者表示:“法律案提交到長官會議的時候認為‘這是荒唐的法案’。但是如果公開反對的話,部分女性團體和議員、女性家族部就會進行抗議,因此就沒有說出來。我想起他高層官員或議員的想法也跟我壹樣。”

▷性交易特別法今年已經迎來了實施10周年,但是以新種、變種性交易場所為中心,肆虐著隱秘的性交易,而且有很大的副作用。壹名醫生表示:“訪問我們醫院的性病患者出現了大幅度增加”,“這是因為現在無法對性交易女性進行保健管理。”也有人說,變態性的性暴力事件和性交易女性的“進軍海外”也跟該法律有關。

▷作家蔔鉅壹在2007年的《有關性交易的合理態度》中表示:“組織性交易的法律基於對人類本性的錯誤假設。”金制性交易的行為違反了自由主義原理,而且社會阻止性交易是也沒有哲學根據的。最近英國的權威周刊《經濟學人》認為性交易是“勞動合同”,這也是出自類似的想法。癌癥末期的蔔鉅壹表示“直到死的那壹刻,不會停止寫文章”,他是生活非常認真、非常誠實的知識分子。但是在他公開上述的文章後,部分女權主義者對他進行了指責。

▷《羅馬人的故事》的作家鹽野七生表示“善意並不壹定會引來好結果,這是隨處可見的人類社會的真相”。有關侵害女性人權、拐賣、暴力等犯罪要得到嚴懲,但是國家是否能幹涉“床上商業”也是長久以來的爭議點。但是現在,誰能大膽地站出來要求取消這項法律?在沒有對人類本性和現實進行深度考慮的情況下實施的性交易特別法引發了矛盾,而這個矛盾日後也不會輕易地消失。 

評論員 權純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