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日本應該公開韓國文化遺產運送記錄

Posted July. 30, 2014 03:20   

한국어

1966年5月27日,流入到日本的1431個我國文化遺產通過金鋪機場回到了韓國。根據1965年簽署的韓日協定,日本返還了文化遺產。其中包括在新羅古墳中挖掘的金耳環、第壹任朝鮮通鑒伊藤博文獻給明治王的高麗瓷器。2010年8月,韓日兩國首腦達成協議,決定在日本強制合並韓國的100周年之際,返還日本宮內廳所藏的1205冊朝鮮圖書。這些書在第二年5月回到了祖國。但是日本政府涉嫌故意縮小了兩次返還活動的文化遺產規模,隱藏相關目錄。

日本的某市民團體以日本宮內廳、東京國立博物館等為對象,提出了公開韓國文化遺產收藏目錄的訴訟,但是日本政府主張“目錄中包括沒有向韓國提示的文化遺產”,而法院最近也接受了這樣的主張。這表明,日本在返還文化遺產時沒有全部歸還。根據教科文組織協約,非法取得的文化遺產要返還為原所有人。該目錄中還包括宮內廳取得韓國文化遺產的過程。日本政府好像是在擔心掠奪文化遺產的行為曝光後,會出現更強烈的返還要求,或者出現指責輿論。

日本宮內廳擁有的韓國文化遺產是伊藤博文和第二代朝鮮通鑒曾禰荒助在就任期間拿走的,具有很高的文化價值。日本政府向法院提交的陳述文中,部分內容可以解釋為“向韓國返還的文化遺產都是價值不高的”。不得不懷疑,日本對韓國文化遺產的返還是否具有真誠性。

日本政府表示,如果公開文件的話會有損於韓日之間的信賴關系,但是自行公開相關目錄才是減少矛盾的方法。最近安倍晉三總理向樸槿惠總統傳達了“會為了改善韓日關系而努力”。如果真想這麽做,就應該公開目錄,然後按照國家慣例向韓國返還非法拿走的文化遺產。韓國國民正在關註日本政府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