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再次許可“私人偵探”,是否能出現福爾墨斯?

再次許可“私人偵探”,是否能出現福爾墨斯?

Posted March. 19, 2014 03:05   

한국어

“國內是否能也出現夏洛克‧福爾摩斯?”

政府為了合法化及培養私人偵探(民間調查員),決定在今年制定有關工作範圍、資格制度等的具體實施方案。其宗旨是:為了讓韓國的“福爾摩斯”合法地進行活動,用制度進行支援,同時增加就業機會。雇傭勞動部等政府有關部門18日在國務會議上向樸槿惠總統報告了上述內容的“新職業培養計劃”。根據該計劃,私人偵探及溫室氣體咨詢員、居住福利師等40多個職業被包括到了新職業中,這些職業將受到政府的支援。

尤其是私人偵探的合法化,將會再壹次成為“燙手山芋”。私人偵探相關法案從1999年開始7次提交到了國會,進行了幾次合法化工作,但是遇到了擔心侵害私人生活的反對輿論,每次都未能成功通過。

贊成私人偵探法制化的人主張,目前根據檢察、警察等的調查能力,找到失蹤兒童或調查保險欺詐是有限的,因此要通過民間私人偵探來進行完善。如果政府政府實施私人偵探資格制度,信用調查所、差役中心等的非法民間調查員將能得到法律的控制,因此不僅能補充檢察及警察的調查能力,還可以增加優質的就業崗位。

目前,去年提議的警備業法修改案和有關民間調查的法律等相關法律被拴在國會上。政府的方針是,以兩個法案為基礎,通過黨政協議及聽取各界意見的方式,制造最終法案,在明年上半年通過國會。

但實際上,私人偵探的登場也不容易。大韓律師協會發言人崔陣寧表示:“私人偵探的合法化等於是國家放棄保護國民私生活的義務,這違反了憲法”,“如果存在對私人偵探的需求,就應該引進自治警察制度等,強化警察人力。”

私人偵探的工作範圍也將引起爭議。比如,對個人的暗地調查等有可能引發侵害私生活的爭議,而且在欺詐等民事事件上,很難規定法庭接受私人偵探調查內容的程度等。

對於私人偵探的管理監督,各部門之間也存在矛盾。法務部主張“私人偵探與調查功能有密切的關聯,因此應該由法務部進行管理”,但是警察卻主張“私人偵探的功能類似於警察,因此應該接受警察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