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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方占據道路進行示威,群眾呼籲法官們走出光化門進行實地考察再下結論

示威方占據道路進行示威,群眾呼籲法官們走出光化門進行實地考察再下結論

Posted February. 27, 2014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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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首爾乙支路和南大門路因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的示威而被示威群眾非法占據,下班的市民們乘坐的公交車和出租車被困在這裏超過1個小時,這給市民們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在這之前,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為主導的集會也不斷的占據道路進行違法示威,極大的擾亂了首爾市中心的秩序。當日的集會以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為主導,以國民罷業委員會的名義在樸槿惠總統就任1周年的時候,於25日開始發動總罷業攻勢。

這壹事件以“國民罷業”為名,卻給國民們帶來麻煩。之所以這類事件會重復發生,法院要付很大的責任。示威方申請要在市中心進行行進式室外集會遊行,接到申請的警方立刻告知示威方,根據集會示威法,行進式示威是禁止進行的。但示威方向首爾行政法院遞交了申請,法院以禁止行進式示威的命令只有在有限的情況下才能實施為由,允許示威方進行示威活動。

法院表示示威方縮短了集會時間和行進路線,並承諾僅在人行道上通行。但是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在去年全國勞動者大會(11月10日),緊急狀態大會(12月7日),第壹屆總罷業決議大會(12月28日)中均非法占據了首爾市內道路,引發了極其嚴重的交通問題。法院並未考慮到這些情況,只是進行壹味的姑息,輕易的做出了判斷。

在示威集會進行過程中,噪聲汙染也很嚴重。經警方測定,噪聲汙染的程度已經達到平均88分貝。光化門附近的職員們稱:“都無法進行工作。”但是警方所采取的措施僅是向示威方發布壹次噪聲禁止的命令書,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別的舉動。如果過度的噪聲汙染並沒有按照現行法律進行糾正,那麽就應該采取制裁。警方正處在將實行令和改正案進行立法以強化噪聲規制基準的時期。對於集會中使用的高分貝麥克產生的噪聲,按照慣例應該立刻采取制裁並予以逮捕。

每次示威者在市中心進行違法示威時,許多民眾就抱怨稱:“法官們應該走出光化門來看壹看真實情況再做出判斷。”雖說集會權是憲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權益,但並不允許危害到其他市民的通行權益和追求幸福的權益。美國的警方,即便是上‧下議員的議員如果超過了規定的界限,就會立刻遭到逮捕。具有公法權利的警方和檢方針對違法示威應該更嚴厲的按照法律來行使權力。法院在處理違法示威的問題上,應該從維護市民權益的角度出發,把握好法律所規定的尺度。先進國家對於這些有著違法示威前科的示威團體也貼上了損害民眾利益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