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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善東、李石基和張成澤的境況

Posted January. 28, 2014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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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高等法院昨天在國會會場上,審理因涉嫌引爆催淚彈而被起訴的統合進步黨議員金善東的上訴案件,宣告維持壹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法庭在判決書中指出,“國會是通過對話和說服,達成折中和妥協,來審議法案和政策的地方。在這種地方實施用暴力妨礙議事進程的行爲,作爲國會議員辜負了權威和國民的信賴。”

金議員指責:“像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時期,獨立鬥士歪曲成匪徒的判決。”“向鎮壓安重根義士的日本帝國主義。”但又有多少國民能與其共鳴?對于有期徒刑10年以下的案件,大法院審核的是法理而不是量刑,因此改變原判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這壹判決被大法院確認,那麽金議員將會喪失議員資格。被告人是2011年11月爲了阻止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批准同意案的處理,采取暴力妨礙議事進程的。而這壹案件拖了2年多,還沒有審判終結,可以說,審判不是壹般地拖拉。金議員已經屆滿了犯下事件時候的第18屆國會任期。在第19屆期間,也已經行使了壹半以上的國會議員權限。

同壹天,水原地方法院舉行了對統合進步黨李石基議員涉嫌內亂陰謀壹案的第43次公審。在1小時40分鍾的庭審中,李議員對檢察機關的詢問,未做壹句回答。自去年11月12日開始對李議員的RO (革命組織)壹案的首次公審以來,2個半月內法庭展開集中審理,甚至舉行了夜間公審。盡管提交了包括《5月會合》錄音記錄在內的很多有關RO嫌疑的證據,但李議員和律師團每次都提出異議,因而受到拖延審判的批評。法律界的壹些人認爲,左派運動圈勢力正在實施,把法庭當做政治宣傳煽動舞台的典型的“法定鬥爭”戰術。

作爲朝鮮二把手的張成澤,通過連嫌疑也不明的壹次審判,被判處死刑。並以恐怖的方法,立即被處決。保障被告人的防禦權,最大限度地保障辨明事實自由,這就是自由民主主義法律秩序的優點。但是,法院被那些利用這壹點不必要地拖延審判,嘲笑司法程序的被告人牽著鼻子走的話,只能說是實現正義的延遲。應當警惕,正義的延遲有可能助長對司法部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