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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信用卡非法使用的損失,無限期進行全額賠償

對信用卡非法使用的損失,無限期進行全額賠償

Posted January. 21, 2014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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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當局和信用卡公司表示,3個信用卡公司泄露的個人信息沒有傳導第3者手中,泄露文件原本也被扣押,因此發生第二次損失的可能性非常低。但是這未能消除消費者的不安。信用卡公司表示將全額賠償這次事件引發的顧客損失,還會考慮精神上的賠償。用問答形式整理了消費者們想知道的第二次損失的可能性及賠償等相關問題。

Q. 信用卡公司要如何進行損失賠償及精神賠償?

A. KB國民、樂天、NH農協卡等3個信用卡公司表示,如果因爲這次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出現非法複制信用卡或非法提取現金的情況等金錢損失,將會進行全額賠償。對非法使用信用卡的金錢損失有賠償期限,但是這次事件引發的損失將會不設定期限,無條件進行補償。而且對于“Smishing(利用短信的付款詐騙)”或電話詐騙等,如果確認是因爲這次的個人信息泄露而發生的金融詐騙,也將進行賠償。但是在精神賠償問題上,信用卡公司目前只表示了“將會積極考慮”。目前還沒明確規定範圍或基准。信用卡公司們將會根據過去的類似判例或以法律依據爲基礎,制定精神賠償方案。

Q. 擔心會發生電話詐騙、 Smishing等損失。

A. 信用卡的僞造、複制需要有信用卡的密碼和CVC(卡背面數字中的最後3位數),但是這兩個信息沒有被泄露。但是卡號和有效期壹起泄露的樂天卡和NH農協卡有可能會被非法盜用。因爲在部分海外網站或電視購物上,可以只用卡號和有效期進行付款。但是這種情況下,3個信用卡公司都會提供將信用卡付款內容用短信告知的服務,因此能立即知道非法使用與否。

比起這個,更需要擔心的是“○○○顧客,您的○○卡個人信息被泄露”等包括個人信息的精巧的詐騙電話或短信、電子郵件,要格外小心。金融公司和金融當局不會要求用電話或短信告知帳戶密碼或保安卡號、CVC等。也不會發出包括網絡地址鏈接(URL)的短信或電子郵件。

Q. 信息泄露受害者們要進行集體訴訟,不知如何參與?勝訴可能性是多少?

A. 進入正在准備訴訟的網絡社區就可以根據訴訟代理人的介紹,彙款7700—1萬韓元的定金即可。這是包括印制費、油費等的金額。勝訴時可以獲得的賠償金將會是與2006年哈娜羅電訊事件時類似的10萬—20萬韓元。

勝訴與否的爭議點是能不能追究信用卡公司的精神損失責任。2008年GS石油公司顧客信息泄露當時,裁判部表示“如果沒有實際損失,個人心理會被惡意利用的想法只屬于渺茫的不安感”,駁回了損失賠償請求。但是在2011年SK交流公司信息泄露事件時,表示“雖然沒有財産損失,也要賠償精神損失”,判決了給每名原告支付20萬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