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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家黨的“印章爭議”

Posted December. 28, 201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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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執政黨新國家黨院內代表崔炅煥議員對東亞日報在27日的關于院內指導部管理議員的印章的報道做出“這是國會的慣例,是爲了發揮被定爲黨論的法案。”的解釋。但是壹些議員指出:“就算是慣例,錯了也應該改正。”成爲了爭論焦點。

國會國土交通委執政黨幹事姜碩鎬議員當天在院內對策會議上引用本報的報道表示:“這些事情(印章管理)是不允許發生的事情。院內領導層要給出的讓人信服的解釋。”

對此,崔代表說:“制憲國會以來,繼續維持的慣例。國會裏的不是印章,而是“印章模”。這是曆來所有政黨的慣例。”並反問道:“議員總會做出決議案之後,工作人員也不能去155所辦公室挨個要求印章呀,是不是”

但是姜議員向記者表示:“首次得知院內指導部正在管理議員們的印章”,“不符合民主程序,所以將要正式提出問題”。壹位初選議員表示:“以全體新國家黨議員(155名)的名義除名民主黨梁承晁議員時,我連表態都沒有,怎麽會出現那種事情呢”並強調“我也沒怎麽可能會有這種事情”的想法”,“錯誤的慣例應該修改。”

新國家黨領導層表示在去年4月份議會選舉結束後就制作了議員的印章模。雖然個別議員發起法案時需要國會注冊印章,但是需要處理決議案或法案時,卻對印章沒有什麽特殊規定。新國家黨最近在黨議員總會上,對民主黨的梁承晁,張夏娜、統合進步黨的李石基進行除名的3條決議提出後,立刻就把有全體議員蓋章的“除名確認證”發到了國會議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