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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受到處罰時,被命令出售保險-證券-卡片社的持有部分

大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受到處罰時,被命令出售保險-證券-卡片社的持有部分

Posted April. 16, 2013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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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推進著一項,當大企業集團(公司)將全部事物都強制性安排給某旗下企業或者以非法占有·背任罪遭到處罰時,要出售一切金融系列社的方案。事實上,政府帶著大企業金融系列社的“系列分離命令權”,可以直接對公司支配構造“開刀”了。政府又為了壓迫大企業集團解除循環出資,準備將已存的循環出資解除計劃實行為義務化。

根據15日國會政務委員會的“關於金融公司支配構造的法律案審視委員會審視資料”來看,國會與政府決定將目前只在金融支柱公司與銀行、儲蓄銀行實施的“大股東資格維持審視”擴張到保險、證券、卡片社等第二金融圈。

朝野尤其在最近五年推進著因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租稅犯處罰法、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而受到懲役刑或罰金刑的股東,其所持的金融系列社股份超過10%的情況下就要將超出部分在六個月出售的方案。需要出售的股份中不光包含著總數,還包含特殊關系的股份。

雖然在去年為止即使被曝光將全部事物留給一個員工也很難被處罰,但是今年開始將會不同。由於更改了公平交易法,總裁單方面的股份一旦被揭發使用了不正當手段,即使沒有明確的證據也將會對總裁給與處罰措施。

如果該項法律最終通過,總裁即使受到非法占有·背任罪或是逃稅的指控相關金融系列社也要賣出相關股份。

據猜測,像三星這樣以金融系列社為中心維持著循環出資構造的多數公司將在支配構造上遭受嚴重打擊。

財經界與專家主張,這項法案實際上與“系列分離命令制”並沒有其他異同,並且有違憲的嫌疑。系列分離命令制作為一種有權命令有“金產分離”或壟斷嫌疑的公司進行系列社分離的制度,在去年大選過程中被討論為樸槿惠總統經濟民主化的公約,但終究因為“對經濟全體影響過大”的理由而沒被簽署。

崇實大學教授(法學)全三鉉指出:“通過別的法律對已經遭到處罰的總裁要求金融系列社的出售,將會變成在憲法上與禁止過剩的原則與不可侵害私有財產原則相悖的違憲法律”。

政府還計劃全面禁止新規循環出資,並逐步解除已存循環出資,並義務公開相關計劃與時期。這要比樸總統做出的不對已存循環出資動手的公約還要先行一步。公正委預測,要對具有循環出資的12個公司的所有已存循環出資進行解除的話將需要10兆7000億韓元的資金。

公正委相關人員表示“將通過制造社會壓力,營造使大企業逐漸取消已存循環出資的氛圍。”



文炳基 weapp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