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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朴志原與檢查的“誰更能堅持”對決

[社論] 朴志原與檢查的“誰更能堅持”對決

Posted July. 19, 2012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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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向民主統和党議會代表朴志原通報了傳喚,他嫌接受了寶海儲蓄銀行代表吳文哲提供的1億韓元資金。朴議會代表稱這個是“工作性調查”,表示不會應對傳喚。檢方將涉嫌接受林會長3億韓元的新世界党前議員李相得,也傳喚調查了共謀的鄭鬥彥議員。也計畫傳喚調查接受林會長資金的總統附屬室長金喜中。總統身邊的勢力人物――親兄和親信正在被拘留的情況下,對在野黨議會代表的傳喚不能說是“工作性調查”。

國會議員沒有拒絕檢方調查的特權。只是被保障了在任期中不被逮捕的特權。朴議會代表的心思可能是繼續不應檢方傳喚,在檢方提交逮捕同意書後在國會進行否決。民主黨對鄭議員的逮捕同意案投出了戰略性的反對票讓其否決,幫著讓放棄不被逮捕特權的國會革新第一號公約成為了空話。結果這等於是給朴議會代表逮捕同意案的否決鋪了路。

民主黨為了防止朴議會代表被捕,想要啟動“防彈國會”。朝野決定7月份在國會實施有關非法調查民間人士的國政調查,但如今連特別委員會也未能組成。民主黨有可能會拿這個當藉口,要求召開8月臨時國會。只要有4分之1的在籍議員要求就能召開臨時國會,因此單靠民主黨也能進行。如果召開8月臨時國會的話會連續到9月定期國會,直到年末的大選都能成為防彈國會。

賄賂或介紹費等調查根據資金提供人的供認根據進行調查。檢方因為有了林會長或吳代表的供認,只能調查朴議會代表。林會長在檢察院供認的有關李前議員的陳述在法院也被接納為可信賴的。這就是“目標調查”、“工作性調查”的朴議會代表主張不具備說服力的理由。檢方的令狀申請或起訴出現問題的話會在法院駁回令狀或判決無罪。朴議會代表不要誤用、濫用不被逮捕特權,要應對正常的司法程式。

朴代表表示“如果接受了錢就要剖腹”。朴代表如果想消除嫌疑,就不應該用過激的語言鋪上防禦帳,而是該去檢察院進行闡明。雖然逮捕同意被否決,但是鄭議員至少去了檢察院接受了調查。朴代表如果拒絕檢方調查的話在法律前面的平等就會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