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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评] 野政協議

Posted September. 25, 20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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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党政协议是指,政府和执政党的政策负责人聚到一起,并磋商立法案件的会议。這是在國會磋商部門協商案之前,為了協調行政部和執政黨意見的會議。按照國務總理的訓令,政府除了執政黨外,還可以和在野黨進行黨政協議。要是排除2007年盧武鉉總統退出開國党時不存在執政黨的特殊情況,黨政協定一直成為政府和執政黨之間的習慣性會議。

▷下個月1日,政府和民主黨在李明博政府接任後第一次召開黨政協議。12日,政府在執政黨的黨•政府•青瓦台會議中決定在焦點法案上和在野黨進行協商後,民主黨向政府提議了黨政協議。如果政府和在野黨之間的“野政”協議能解除雙方的意見分歧,這就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事情。在野黨可以聽聽在國會聽不到的政府的想法,而政府在處理預算案時,可以事前去除引起在野黨不滿的因素。

▷不過,意圖好不表示結果也很圓滿。在民主黨政策委員會委員和經濟部門長官出席的此次黨政協議,因為執政黨和在野黨在庶民政策上的競爭激烈,所以預算要求難免更多。民主黨會以只有削減四大江河預算才能確保水災復原費等親庶民預算等理論,全面制止四大江河專案。政府如果在黨政協議上受到在野黨不負責任的政治攻防和民粹主義的誘惑,預算分配就會一塌糊塗,國政懸案還沒上呈到國會就會被阻止。

▷政府和民主黨有義務將對方視為合作夥伴,真誠地做好協商準備。不過,政府和大國家黨也不應該妄想通過黨政協議和在野黨分擔國政責任,或者向在野黨推卸政策失敗的責任。政府和執政黨有責任按照通過選舉獲得的許可權,在接任期間執行國政任務。國民也會按照其結果判斷下次選舉時要不要再次信任這一執政勢力。這就是支配現代民主國家的責任政治原理。國政責任始終歸於政府和執政黨。

評論員:樸成遠 sw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