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成為國會人事聽證會物件的高位幹部的偽裝遷入行為,兩位法學教授的觀點大大不一樣。一位教授強調說:“如果走到國會人事聽證出馬的程度的話,什麼樣的偽裝遷入,都很難成為正當化。”另一位教授主張說:“同樣是偽裝遷入,也要分輕重。事實上,以子女教育為目的的偽裝遷入也屬於違憲,但是我覺得這與投機為目標的偽裝遷入不一樣。”當然,這不意味著為子女教育的偽裝遷入一定要比與房地產有關的偽裝遷入輕一些。過去,很多在小樓房居住的人們以偽裝遷入的方式得到無住宅資格,並分配到了更寬一點的樓房。
▷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申載旻、國稅廳廳長李炫東、員警廳長候選人趙顯五被懷疑有偽裝遷入疑惑。雖然次數都不一樣,但都是為子女的學校而做的。大法官候選人李仁馥以房地產購買為目的做過一次偽裝遷入,但昨天在國會上採取了人事聽證報告書。雖然當事人鄭重道了歉,但偽裝遷入怎麼說也是屬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的犯罪行為。最近10年內,因偽裝遷入被處罰的國民超過5000人。
▷青瓦台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可以饒恕與子女教育相關的偽裝遷入,但是為個人資產的偽裝遷入絕不能饒恕。”李明博總統也以子女教育為目的做過5次偽裝遷入。屬於此政權的高位幹部中,13人因各種偽裝遷入引起了不良影響。其中還包括與法律執行有關的法務長官、檢察官、大法官。
▷對偽裝遷入的社會認識與法律之間存在著很大的距離,我們不能忽略這一點。鑒於對人事聽證會出馬或國民的法律意識引起的影響,肯定存在不少問題。有必要檢討制定能明確分清幹部資格的基準。如果不可避免為子女教育的偽裝遷入的話,就按照那個基準改善制度也行。反正,對幹部來說,只能比一般國民更加嚴格遵守法律才行。
評論員 李進寧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