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87%的公共機關、民間企業缺乏家庭友好的管理

87%的公共機關、民間企業缺乏家庭友好的管理

Posted April. 10, 2010 03:04   

한국어

在建築公司上班的宋某(31歲)原本打算再生一個孩子。可是,最近她卻打消了這個念頭。在公司會餐時,宋某開玩笑的說了一句,“看這肚子,會不會懷了第二胎呢”。可沒想到,部長聽完這話,便說,“看來你該辭掉工作了”。宋某說:“我有一個前輩在休完產假之後,就被調到清閒的崗位上去了”“因為現在是升職的緊要關頭,所以只好推遲懷孕了”。

據調查,國內大部分公共機關和民間企業的文化還是無法並重工作和家庭。女性家庭部依託韓國能率諮詢協會,從去年11月起,以1202家公共機關和民間企業為對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問卷調查。其結果,有1053家(87.6%)的家庭友好指數為4級(基本)和5級(不足)。家庭友好指數共有5項。

家庭友好指數是女性家庭部於2006年開發的,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構建家庭友好文化、生育和養育子女及教育援助制度、眷屬援助制度、員工援助制度等5個專案,加起來共100分。

全體公共機關和民間企業的家庭友好指數平均分為49.2分。分數最高的是廣域自治團體。其分數為85.9分。之後是政府單位(75.5分)、基礎自治團體(67.8分)、公共機關(58.3分)。上市法人的分數為45.2分,比公共機關低。沒有一家符合家庭友好指數的最高級別“非常優秀”。

家庭友好指數和企業管理成果關係密切。以銷售額為標準,20%排名靠前的企業的家庭友好指數要比20%排名靠後的企業高22.3分。



禹景仁 wooha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