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點評]正面報導與負面報導

Posted March. 05, 2010 09:56   

한국어

政界人士與高層公務員必定會對媒體的報導極為敏感,因為根據報導內容,這些人員的支援率會產生波動。他們有可能會得到更多的支持,也有可能對工作崗位造成致命的打擊。因此,公職人員對於報導的態度往往會有自私的表現。對於正面報導,公職人員會非常感激,而在看到負面報到時,公職人員就會採取敵對態度。無論報導內容是真是假,為了保住自己的聲譽,公職人員都會向媒體提出控訴與損害賠償訴訟。

▷昨日,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審判官宋明浩為公職人員的不良風俗敲響了警鐘。宋審判官的審判決定似乎是洞察到了媒體與公職人員間的關係。宋審判官表示:“如果媒體發佈正面消息,公職人員會享受相應的優惠。但是,如果發表負面報導,公職人員會立即對其進行訴訟。如果總是以此類方式鎮壓媒體的功能,最終會造成民主主義退步的現象。”在職或者著名政界人士對負面報導的過激反應更是強烈。在此次判決中敗訴的民主黨P議員就曾經多次擔任政府要職,目前也在進行政治互動。

▷P議員就一家地方電視臺於2008年報導以“P議員涉嫌收受私立學校的3000萬韓元賄賂”為內容的新聞而提出了訴訟。P議員控告該電視臺發佈虛假事實且侵犯了個人名譽,對此,P議員提出了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進行判決的依據主要有兩點:第一,進行報導是為了社會公益;第二,如果報導公司有報導內容的相關證據,侵犯名譽的罪名就無法成立。公職人員的名譽是國民根據公職人員的業績而評價的,並不需要個人自行維護。

▷有關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美國法院早就引進了“現實惡意”的概念。美國聯邦法院對1960年的紐約時報-蘇利文事件進行了“如果對方無法證明媒體公司有意毀壞名譽,就無法判定其侵犯了名譽權”的著名宣判。上個月一審判決時,MBC“PD手冊”獲得了無罪宣判,而該事件絕不適用上述概念。因為,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已經證明瞭其中存在惡意損壞政府名譽的行為。

評論員:陸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