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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向金正日提出控訴

Posted February. 24, 201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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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副所長權五坤22日稱:“我認為,如果韓國和日本就朝鮮的綁架行為進行深層次調查,並予以證明,就可以向國際刑事法庭(ICC,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針對金正日及北韓領導階層的反人道主義犯罪行為提起訴訟。

▷ICC設立於2002年7月,是專門處罰國際罪犯的機構。屠殺罪、反人道主義罪行、戰爭犯罪均屬於ICC的處罰對象。因此,朝鮮政府的綁架、人權鎮壓等行為當然也屬於ICC的處罰物件。金委員長自己也承認在20世紀70、80年代朝鮮曾綁架過日本人。2002年9月,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訪問平壤時金委員長表示:“我對綁架問題表示慚愧,就這一點我表示歉意。”

▷去年3月,ICC以大屠殺和反人道主義犯罪嫌疑起訴了蘇丹總統奧馬爾•哈桑•艾哈邁德•巴席爾(Omar Hasan Ahmad al-Bashir),並頒佈逮捕令。而2008年1月在貝爾格勒(Beograd),ICTY也逮捕了波士尼亞內戰時屠殺人種的主犯卡拉季奇(原波黑塞族共和國總統)。目前,人權組織積極要求ICC處罰朝鮮領導人。韓國與海外人權組織反人道主義犯罪調查委員會去年12月訪問了ICC,並提交了150餘名逃北者在朝鮮經歷的鎮壓事例,進而要求處罰金委員長。

▷朝鮮不是ICC成員國,所以在規定上國際刑事法庭不能對朝鮮進行自身調查或提起訴訟。如果聯合國安理會出面,也可以確保ICC的裁判權,但常任理事國中國一定會表示反對,因此結果可想而知。不過,一旦人權組織強烈要求處罰金委員長,朝鮮的壓力就會越來越大。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King)牧師留下了這一名言“最大的悲劇不是惡人的呐喊,而是善人毛骨悚然的沉默”。只有善人挺身而出才能改善朝鮮的人權問題。為了在南北朝鮮統一後處罰朝鮮領導階層的反人道主義犯罪,需要從現在起積累他們的罪行。

評論員 方炯南 hnbh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