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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過去史賠償金減額判決

Posted February. 19, 201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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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主義政權時期,因調查機構的過激行為,產生了許多被誤認為間諜或者可疑死亡的受害者。近日出臺的首例判決結果指出,向這些受害者的家屬進行的賠償時支付的利息應當從提出訴訟之日開始算起。根據此次判決結果,賠償金規模大幅下降,達6000億韓元的其它過去史案件預計會受到不小的影響。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協議36部(審判長:金興俊)對在1984年服役時被擊中3發子彈喪生,但被誤判為自殺的軍人可疑死亡案件進行宣判表示:“國家應當對何元勤士兵的5名家屬進行9億2000萬韓元的賠償。”另外,對於其利息,法院指出“從提起訴訟的2007年4月至宣判日2月3日,應當多支付5%的利息,作為拖延損害賠償的利息。”



李鍾植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