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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物中心是否會成為“犯罪的溫床”?

網上購物中心是否會成為“犯罪的溫床”?

Posted December. 02, 2009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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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居住在大邱的大學生李某(24歲)因違反商標法而被警方刑事拘留。李某通過網上購物中心銷售假冒的品牌服飾與皮包,以此獲得了4200萬韓元的非法利潤。李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自己是為了準備學費才做出違法行為。

居住在仁川的孕婦李某(30歲)也涉嫌違反商標法,警方曾經發佈李某的通緝令,而她是在6月被拘捕的。李某在網上銷售了偽造的品牌手錶,警方雖然向她下達了傳訊通報,但因為李某沒有作出回應,所以才下達了通緝令。

學生與家庭主婦,他們似乎是與犯罪無關的人群,但這些人群也會抵擋不住誘惑,通過網上購物中心銷售偽劣產品而謀取非法利潤。在網上購物中心,誰都可以銷售產品,但購物中心並不會對銷售過程負責。根據調查,網上甚至在銷售違禁藥品和化妝品。網上購物市場的年交易額已經達到11兆韓元。

○ 網上購物中心——犯罪的溫床

根據網上購物中心“11ST”提供的消息,該公司從去年9月引進“整頓網購環境”的制度以來,向檢察機構告發的假冒產品銷售使用者共有78人。其中,所占比重最多的是20歲年齡段的人群,共有34人(43.6%)。30歲年齡段的有28人(35.9%),40歲年齡段的有6人(7.7%),另外還有3名10歲年齡段的銷售者。

11ST表示:“對於假冒產品,我們實行110%退款制度,同時會申請相關機構調查銷售商。這些犯罪人群中有許多學生或者家庭主婦,這令我們非常吃驚。”去年9月,一家網上購物中心的銷售商因銷售假冒的樂斯菲斯服飾而被舉報,經調查發現,銷售者竟是一名18歲的高中生。這名學生不僅進行了銷售者註冊,還從首爾東大門市場批發銷售了假冒產品。

這些違法銷售者往往會盜用他人身份進行交易。一位20多歲的男子盜用其它5人的名義,在11ST註冊5個帳戶並銷售了假冒產品。警察局網路攻擊回應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有些人會盜用乞丐的名義進行交易,也有人會從網上盜用個人資訊進行註冊。”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商標法,還觸及到了身份證註冊法、電子商務法以及電子金融交易法等。

○ 應當加強網上購物中心的責任

網上購物中心銷售的不僅僅有假冒產品,還有違禁藥品和化妝品。上個月27日,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舉報了AUCTION銷售的日產“小花眼藥水”,目前該產品已經被停止銷售,而且正在接受相關調查。

小花眼藥水是洗眼、預防眼病的產品,在網上極為暢銷,但是該產品並沒有獲得食品醫藥品安全廳的檢驗。食品醫藥品安全廳管理部門表示:“網上購物中心正隨意銷售還沒有獲得相關驗證的日本進口眼藥水,但這些藥品是必須有醫生的處方才可以使用的藥品。”

另外,傳說以布穀鳥糞而製成的“布穀鳥粉”擁有較強的美白功能,網上雖然較為熱銷,但其實際功效並沒有得到證實。另外,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近期舉報了加入葛根成分而制的隆胸膏,該產品並沒有實際效果,但網上還在銷售該產品。

一位網上購物中心的工作人員指出:“網上購物犯罪之所以氾濫,是因為管理者沒有盡到責任。購物中心應當積極應對各種違法銷售行為,但是這些機構總是回避著責任。他們注重的僅僅是擴大購物中心的規模。”



姜惠升 fineda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