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點評]公職腐敗與帳戶追究權

Posted November. 27, 2009 09:00   

李在五在年輕時因為參與了民主化運動曾五次進監獄,並且被關了十年。他在1996年加入新韓國黨時人們都說“他轉變立場了”。但是他卻說:“從來沒有變過。我不是因為自己是左派,社會主義者才會與獨裁鬥爭,而只是對抗不正確的。我的夢想是讓正義像河水一樣流動。”在三選國會議時,曾被稱為“李明博政府的第二人”,但20多年來他一直都住在23平方米的韓式房子裡。所以當他擔任國民權益委員長時,朋友們都說“終於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李委員長表示會定制權益委、監察院、檢察、員警、國稅廳等5個機構參與的反腐敗機構聯合會,評價高層公職人員的清廉程度並且公開。公務員們提議吃5000韓元的午餐。他在上任後兩個月內解決了與軍部高度限制相關的江原襄陽郡居民長達48年的民訴,及長達4年的蔚山蔚州郡居民有關學校用地未使用的民訴。但是對此評價卻很不同。有人認為“有權力的委員長做了該做的事。”而有些人則認為“這是政治行為”或“越權行為”。

▷關於權益委相關法律的修改問題,目前也很麻煩。權益委為了公職人員腐敗調查向金融機關要出提交金融交易的資訊,為了評價公共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清廉度,立法預告可向受評價的人員要求提交個人資料。要求金融交易資訊,實際上是要擁有帳戶追究權。也包括把權益委從國務總理改到總統下。對此社會上的反映很不好。

▷清除腐敗是國家的共同課題。公職社會的透明度明顯沒有跟上經濟發達水準。繼承過去清廉委的權益委積極推動反腐敗工作是好的。如果李委員長能夠強力推行,公職人員都會緊張。但是每件事都是過猶不及。外界批評,如果權益委拿到要求的所有權限,將會出現超過監察院的權力機關。

評論員 李進寧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