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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基-金融監督院進行“投資損失責任”攻防戰

黃永基-金融監督院進行“投資損失責任”攻防戰

Posted October. 24, 200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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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國會政務委員會對金融委員會和金融監督院的國政監察中,因為友利銀行的衍生產品投資損失而受到重罰的前KB金融支柱會長黃永基和金融監督當局之間,上演了激烈的推卸責任攻防戰。金融委員長陳東洙作為日後的補償對策,表示會改善存款保險公司對投入公共資金的金融公司的監督方式。

當天作為證人出席的黃前會長表示,自己在2007年3月為止,擔任友利銀行行長的時候沒有直接指示對負債擔保證券(CDO)和信用破產交易(CDS)的投資,連投資事實都不知道。他說:“當時向友利銀行投資金融(IB)工作團要求了對更先進的產品進行投資,對AAA等級進行投資”,“ 不知道IB工作團向CDO和CDS進行了投資。”

向金融監督當局追究責任的民主黨議員辛鶴用提出了質疑,對此黃前會長回答說:“如果我有責任,那麼當局也有相應的責任;如果我沒有責任,那麼當局也沒有責任。” 即,監督當局也有責任,但是只有他一個人受到的處罰。對計畫財政部長官尹增賢擔任金融監督委員長的時候曾強調IB投資一事,他表示:“當時當局擴大投資金融的方向非常適時,投資錯誤是工作者的錯誤,因此認為尹長官不該負責任。”

朝野議員們對黃前會長只提到監督當局的責任,對自己卻只用“不知道投資的內容”、“退任後發生了特大危機,導致了損失”等辯解表示了強烈的指責。民主黨議員辛建表示:“對友利銀行事件,黃前會長辯解說‘都是屬下的人自己做的’”,“到底行長是幹什麼的?作為投入公共資金的銀行的行長,對風險管理應該盡到責任,但是現在卻只給下屬推卸責任,這是該做的事情嗎?”

金融監督院院長金鍾昶也反駁說:“當局雖然鼓勵IB投資,但是其前提是徹底管理風險,對衍生產品的風險管理也制定了制度和模範基準,進行了數次的指導”,“是黃前會長忽略了這些程式。”



文炳基 鄭載潤 weappon@donga.com jaeyun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