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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個人破產制度的誤用與濫用

Posted September. 22, 200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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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專門尋找並勸說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律師被稱為Ambulance Chaser。韓國的律師多數會在辦公室等待委託人前來委託辦案,但像美國一樣主動尋找委託人的律師正在增多。少數律師因在網上公開召集參與集體訴訟的委託人而引起了一場爭議。近期,農漁村多了許多“從債務中解脫出來”、“嚴禁催促償還債務”等橫幅,這些都是律師事務所或者破產專業經紀人招攬委託人的宣傳用語。

▷用借來的錢開始了買賣,但因經濟不景氣而連利息都還不上的個體營業戶;銀行貸款難以辦理,但又不能去借利息高達40%的高利貸的農漁民;要還學費貸款,但又沒有找到工作的青年失業者…事先調節個人債務的信用恢復制度是為這些人群而制定實施的。但是,破產經紀人卻打著“向法院申請破產,即可百分百解除債務”的旗號,迷惑著債務人。

▷去年受理的14萬4137件破產案件中,94.4%的申請人獲得了破產宣告。如果破產宣告如此好辦,申請個人破產會比信用恢復制度更有利於債務人。如此一來,經紀人提出的“利用法院的破產制度”的宣傳標語極有說服力。實際上,申請個人破產的案件增長速度極為迅速。2004年,申請破產的總人數為1萬2317名,去年則上漲到了11萬8643名,而到今年8月為止,申請破產的人數也已經達到了7萬4942人。

▷個人破產制度對於債務人或許會像是救世主,但對於債權人與地區經濟會帶來巨大的損失。如果地區金融機構倒閉,受到經濟損失的銀行會提高貸款利率,按期償還利息的用戶就會隨之受到影響。債務人道德的缺陷有可能會造成債權人不願意提供貸款,此時,地區經濟就會封閉。國家應當改善個人破產制度,使債務人在申請破產之前接受義務性的“事前諮詢”。

評論員:樸永均 parky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