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政治社會問題的“政治論評”方面具有競爭力的李會昌自由先進黨總裁上週末對申暎澈最高法官風波發表了意見。他在黨內會議和廣播節目中強調說:“無論如何也無法認可法官的集體行動”,“不是制度,而是法官自己更應該堅持司法部獨立”。他還說:“一直以來,法官們是以個人的信念、勇氣和犧牲精神來維持了真正的司法部獨立。即使法院長干涉,法官也要堅守自己的原則”。
▷46歲的李總裁1981年任命為大法院法官(如今的最高法官)後,連任兩屆最高法官。平時全體最高法官出席的審判中,他常常是提出少數意見的法官,因此還被稱為“狷介的法官”。這就是他的評價不同於其他政治人的理由。令人惋惜的是,這些話應該出自李容勳最高法官的口中。雖說政治人士和現職最高法官的立場不同,但針對憑藉“會議”形式的法官長達一周的集團行動,最高法官的“冷眼旁觀”的確反常。
▷3月申最高法官的“審判介入”一事引起爭議後,法院長反駁道:“申最高法官難道就能影響法官的審判嗎?”無疑是司法部首長絕妙的一擊。可他卻沒有向法官們表明一貫性的觀點。直到法院長按照大法院公職者倫理委員會的建議,對申最高法官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他的言行還可以說的過去。
▷不過,針對首爾中央地方法官等全國法院的大部分法官連日同樣的行動,他的“保持沉默”令人質疑。針對申最高法官事件他做出了“懲戒不提交”決定,進而引起法官們的集體反抗,不過他的無動於衷是承認了自己的“司法民粹主義”嗎?法院長苦心積慮下做出的最終決定被遭拒絕,同時也引起司法部內部秩序混亂,但法院長卻無話可說,這意味著司法部不僅不是憲法機關,也算不上是什麼組織。國民還會認為,法院長也認可法官的集團行動。
評論員:陸貞洙 sooy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