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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域改編時留任‘多餘公務員’10年”

“行政區域改編時留任‘多餘公務員’10年”

Posted October. 07, 2008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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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出臺的政府工作報告書,要想改編現行的行政區域,就需要3—7年的時間,分3階段合併或廢除各地方團體,並且要通過居民投票做最後的決定。

同時部分人主張要對改編產生的公務員超員人員給予10年的認可,還要廢除的市郡提供地方交付稅以外的50億韓元的特別交付稅支援。

6日,行政安全部將含有上述內容的“為強化地方競爭力的自治團體間自律統合方案研究”報告書,作為國會行政案武安委員會所屬大國家党議員金兌原的國政監察資料提交。該報告書是行政安全部委託地方自治學會進行的。

▽10年內分3階段進行統合或廢除最理想

報告書中提出,要想改編行政區域首先要制定“地方自治團體統合相關法律”(暫稱)。 

對統合工作機構,報告書認為跟日本進行市町村合併是一樣的,應該由自治團體之間的共同委員會擔任。該委員會會根據行政案全部基本方針制定統合計畫。

至於統合程式,報告書提出了3階段分段進行的方案:第一階段(2―3年),設立統合工作機構並制定統合所需的行政•財政•法律等基礎;第2階段(5-7年),處理廢棄物、上下水道設施等基礎設備的公用及公務員人事交流;第3階段(7-10年),實施居民投票。

報告書認為實現統合的阻礙因素是利害集團和公務員們的反對。因此,要在進行統合時保障地方議員的任期,統合結束後的第一次選舉上也要維持現有議員的數量。

報告書中還提到,對統合後產生的超員公務員要保障10年以上的雇傭,讓他們適應重新安排及構造調整。 

對財政支援,雖然之前一直是用特別交付稅充當統合費用,但是以後中央政府要做全額的支援,並且對廢除的市郡提供50億韓元的特別交付稅。

對地方交付稅,將目前實行的統合後5年內提供同一規模的支援延長到10年,同時還要在一定期間內以特別支援金的名義支付統合所產生的預算減少金額。

▽70個廣域城市可形成新中央集權

報告書還介紹了目前在政治圈和學術界成為熱門話題的行政區域改編案的優劣。

將246個地方自治團體改編為70個廣域城市的方案,具有確保行政效率性和強化地方政府的自治力的長處。相反,道(韓國的一種地方行政單位)如果被廢除的話,中央政府會直接介入個別的廣域城市,地方政府的政治威望就會被減弱,這可能導致新的中央集權。

現任政府制定的“5+2廣域經濟圈”方案,雖然可以實現地區經濟發展的“規模經濟”,但是廣域經濟圈本身很難成為行政單位,所以沒有中央政府的許可權轉移,就很難構建分權國家的體制。

將全國分成4、5個超廣域地方政府的方案,可以製造出一個能與中國上海經濟圈、日本東京經濟圈相媲美的獨立性行政•經濟單位,但是這樣一來居民的參與就會受到限制。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