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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捐款”事件的李漢正議員被判3年有期徒刑

“推薦捐款”事件的李漢正議員被判3年有期徒刑

Posted September. 06, 2008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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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繳納國會議員比例代表候選人推薦捐款嫌疑被拘留起訴的創造韓國党李漢正(圖)議員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

水源支法刑事11部(部長法官 慎鏞碩)5日在一審判決中,對李議員的繳納推薦捐款嫌疑(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了2年有期徒刑;對其學歷偽造嫌疑(公文偽造及使用)判處了1年有期徒刑,共3年。

裁判部在判決書上表示:“李議員向創造韓國黨捐獻6億韓元的意圖很明顯是為了得到比例代表推薦”,“之後雖然說發行了愛黨債券,但是即使擁有債券的性質,也不能抵消犯罪,因此判處有罪。”

裁判部還表示:“因為在16大總選中因違反公職選舉法被判1年6個月後,在18大總選又一次犯下類似的罪,所以判處有期徒刑。”

對一同被起訴為公職選舉法違反的創造韓國黨前財政局長李某則被判處了有期徒刑8個月。

隨之,因為接收了李議員的推薦捐款,而在國會上接受逮捕同意案審議的創造韓國党文國賢代表,很有可能直接被起訴。



南坰鉉 bibul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