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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禁止引進30個月以上”的原則

Posted June. 20, 2008 03:03   

18日和19日(當地時間),韓美在華盛頓召開了4次、5次長官級協商。並事實上對“不讓30個月以上美國牛肉進入韓國”的原則達成了協議。

金鐘塤通商交涉本部長和施瓦布貿易代表部(USTR)代表,18日白天舉行了為期2個小時的非正式會面,進而,晚上還召開了3個小時的正式會晤。

會晤後,對“是否達成了協定”的提問,金本部長答到:“(美國方)非常協助,但是在技術上還需協議”,表明協商已有了大脈絡。

漢墨爾USTR副發言人談到:“雖然還剩很多問題,但還是有進展。雖然這是非常敏感和重要的問題,但是我們還是坦誠的交流了很多情況。”

19日上午8點,金本部長和施瓦布代表,再次進入了第五次會談。據悉,此次的會談中,協商了不引進30個月以上牛肉的強制方案。

消息靈通人士透露:“在保障不引進30個月以上牛肉的問題上,圍繞著美國政府參與程度,韓美間存在長時間的異議。在大韓國民談話中,李明博政府已經明確表示了原則。因此,韓國協商團本著這一原則,和著急的態度,從容應對了協商。”

據悉,韓國方還要求在韓國出口牛的屠宰和加工處理場上引進“出口證明(EV)程式”,並把執行時間最大限度延長到“客觀上結束對安全性擔憂時”。

相反,美國方則本著通過民間自律規定也能達成同樣效果(30個月以上禁止出口),主張了這會對違反自律規定的輸出業者有著有無形行政不宜的立場。



李基洪 sechep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