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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京仁運河支付違約金360億韓元

Posted March. 28, 2008 07:33   

政府因中斷京仁運河的專案,支付了360億韓元違約金給去年實施這一事業的京仁運河(株)的消息在27日得到確認。而且,最近政府還收到了京仁運河提出的賠償36億約定金的訴訟。

由於政府沒有仔細考慮有關環境破壞以及經濟問題,而對大型國家項目草率開始又中斷項目實施,最後導致由國民心血凝聚的國庫慘遭損失。這是繼盧武鉉政府時期因張沆產業團體損失數兆元韓元後,又一具有代表性的稅金浪費事例。

○“由於京仁運河事業中斷導致國庫慘失2000億韓元”

1998年,政府與現代建設行業中心企業京仁運河(株)就有關民間投資實業簽訂了實施協議,而後專案進入了正式實施階段。這一項目是為了防止洪澇,水流暢通,建設從漢江下游的幸州大橋開始修建,經過仁川,後連接西海的京仁運河的計畫。

京仁運河(株)在2006年6月還只是修建臨時防水路等基礎工程。但是經濟混亂加上日趨加深的環保團體的聲音,盧武鉉政府在支付了京仁運河(株)1200億韓元的基礎工程費後,於2004年7月解除了契約。

這時,京仁運河(株)以設計費和運營權等理由向政府要求違約金678億韓元,但是由於政府拒絕支付,所以出現了違約金訴訟事件。

去年9月,首爾高等法院判定政府支付給京仁運河(株)360億韓元的違約金。京仁運河(株)最近在360億韓元的基礎上再次要求政府支付36億韓元的附加價值稅,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約定金訴訟請求。

京仁運河(株)的有關聯繫人主張:“由於政府的草率的決定,我們公司受到了很多損失,因此其稅金也應該由政府承擔。運河項目經歷了10年時間的曲折,國庫的損失也達2000億韓元。”

○“政府理論,輿論所影響的政策之錯”

1989年開始的忠南舒川郡張沆產業團體的項目也經歷了和京仁運河類似的過程,並使國庫遭受了巨大損失。

外匯危機,加上說要“拯救泥潭”的環保團體的強烈反對,盧武鉉政府在去年7月稱:“需要指正事業團體的當時環境和現在相比已經有所不同。”並中斷了項目。到專案中斷為止,包括修路工程以及漁民損失補償費等,結算時的損失已達3230億韓元。

忠南發展研究院的有關聯繫人指出:“比起考慮國土開發專案是否妥當,更多的受到了政府理論和輿論所左右的典型事例。”

○“問責政府,調整政策決定體系”

總統並購委員會上月指出,盧武鉉政府時期沒有處理徹底的國家責任問題導致了10兆6754億韓元的損失。並且公開指出要縮減事業可行性檢討錯誤以及親善行為等10條浪費類型,將減少10%的預算。

聖潔大學教授朴永哲(城市規劃學)說:“為了防止由於國家失誤引起的稅金浪費行為,對有關官員問責,並重新調整國家政策決定體系。”

也有人指出,部分環保團體無端提出對於國策的反對也是問題之一。

一位國策專家說:“盧武鉉政府時期,阻礙國策事業發展的原因之一是某些市民團體盲目無端阻礙事業發展。”



李鍾植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