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京畿西南部婦女連續失蹤案件的軍浦警察局,在2004年7月調查電話亭幫手鄭女士(當時44歲)失蹤案件時,也把於藝瑟、李慧珍謀殺事件嫌疑人鄭某(39)指名為了最有可能犯案的嫌疑人。因為嫌疑人鄭某是和鄭女士通了最後一個電話的人。3年後的去年5月,員警再一次找到了檢舉鄭某的機會。為掌握失蹤的鄭女士所在而探訪他時,員警發現另一個電話亭幫手A女士也在鄭某家中被施暴。因當時A女士拒絕公開身份和不予協助,因此員警不得停止調查來放他一馬。
去年12月25日,惠珍、藝瑟失蹤案當時,身為鄰居的鄭某依然被員警指明為了嫌疑人。但是負責調查的安陽警察局卻不知道鄭某就是過去婦女失蹤案及性暴力案件的嫌疑人。因軍浦警察局沒提交過調查資料,因此鄭某從首次調查中就輕而易舉地逃脫。2004年7月案件和2007年5月案件當時,如果做好了調查工作或在這兩兒童失蹤後安陽警察局和軍浦警察局馬上展開了基礎性協助調查,那麼“藝瑟、惠珍失蹤案件”調查也不會拖了這麼久。
被子女失蹤案飽受煎熬的家長們,在藝瑟、惠珍事件後更是被噩夢纏身。對每個父母來說這是同樣的心情。李明博政府正強調說會樹立好法治。這是值得歡迎的。但是不及時把讓百姓不安的民生犯罪人抓到或漏洞百出的治安狀態,則很難做好法治。政府應該要清楚從兇殘的犯罪這一方面徹底保護好國民,這才是最根本的法治。
在鎮壓示威的員警眼皮底下施行的非法活動,只要有法律執行意志就可以隨時把它抓回正軌。損害法治手段不就是放置在路邊毫無防備玩耍的兒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