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億→27億→40億→60億韓元→?”
stove league“錢之戰”正在火熱上演。自由契約選手(FA)金東宙拒絕原所屬球隊鬥山提示的4年62億韓元的歷代最高身價,站穩市場。對大腕FA再親切不過的stove league。但對平凡的FA只有寒風蕭蕭。今年冬天有FA資格的選手20名中做FA宣言的選手只有6名。
○FA制度的“陽光和陰影”
FA制度從2000年(1999年末的資格公告)開始施行。那年金東洙(LG→三星)和李康哲(HAITAI→三星)包括選擇權簽約3年8億韓元的時候,“FA火爆”表現隨即黯然失色。急劇暴漲的FA身價不過5年就上升到了60億韓元(沈正洙)。
隨著“FA火爆”一起“FA陰影”也開始慢慢籠罩開來。
施行第一年具有FA資格的選手有16名。雖然在10個賽季(現在為9賽季)中以主帥身份辛苦得到的勳章,但是申請的人停留在了5名。這5名當中雖然宋維石(前LG)和金正洙(前HAITAI)沒被市場選擇上,最後急忙和原所屬球隊簽約但這時已經不被看好。宋維石的年薪被凍結、金正洙則從7200萬韓元下降到了5000萬韓元,沒過多久倆人又都被替換掉。“莽撞申請FA就會輸得很慘”的認識從這時開始油然而生。
○選手協會-KBO“FA拔河比賽”
阻止選手們自由移籍的是強有力的補償規定。引進FA的球隊要向FA原所屬球隊提交“除保護選手18名以外的補償選手1名,加引進選手全年年薪的300%”或“沒有補償選手的全年年薪450%”。假設引進年薪為5億的FA選手的球隊,要麼就給除去須毛的芋頭般的1名補償選手給15億韓元,要麼則在沒有補償選手的狀況下,花費22億5000萬韓元的巨額補償金。
韓國職業棒球選手協會向韓國棒球委員會(KBO)提交了制度改善的請求。羅振均事務總長表示到:“先行FA制度和初衷相反,變質成了給選手巨大盈利的制度。因此如果KBO不緩解FA資格或補償規定,我們將向公正交易委員會提出訴訟。”
對此KBO則自認為韓國型FA制度已形成。鄭錦兆運營部長發表到:“選手層及其薄弱的現實中如果沒有FA制度,則將大批特級選手進軍國外,因此國內棒球肯定會受重大的打擊。雖然研究過一些人主張的‘FA登記制度’(緩解中級選手的補償規定),但等級產出等技術部分過為複雜。”提示了目前的FA制度將在短期內不會發生多大改變的情況。
不能把FA堂堂的表明FA的很多选手来讲stove league帶給他們的只有刺骨的寒冷。
李承鍵 wh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