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因交通事故從保險公司領到治療費的10名傷者中有7名是發生事故後就馬上住進了醫院。
有關方面指出:在日本因交通事故受到重輕傷的患者超過90%,但住院率還未達到10%,若與這一點相比的話,韓國的住院率極高。
據9日,東亞日報從損害保險協會得到的“交通事故傷者住院實況分析結果”表明:從2005年4月起到2006年3月期間,保險公司因交通事故支付治療費的102萬7056名傷者中,領到治療費之前住院的人數共達72萬6869名(70.8%)。
據分析結果,雖然占整個交通事故傷者人數95.8%的受傷等級都是8級以下的輕傷,但發生事故之後住院的人數比率從2001年以後,每年都超過70%。
另一方面,在日本交通事故傷者們住院的比率是從2001年4月起到2002年3月期間的10.2%一直表現出持續下降的趨勢。
從2005年4月起到2006年3月期間還下降到7.9%,這是同期韓國國內住院比率(70.8%)的9分之1。
損害保險協會負責人說道:“我們社會的大多數人都認為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只有住院才能領到更多保險金。對雖然受到輕傷也住院的‘尼龍患者’來說,有必要向日本那樣採取限制住院日期等措施。”
為了領到保險金而導致的不必要的住院人數增多的這一點,是從符合汽車保險傷者和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的符合健康保險患者的住院比率進行比較的結果上能顯現出來。
治療頸骨肌及韌帶損傷的患者中,住院的普通健康保險患者只占了1.8%,而符合汽車保險的患者的住院比率是75.0%。
也指出了一些小型醫院們為了增加收入,有可能過度接收住院患者。
從2005年4月起到2006年3月,因交通事故到醫院就診的患者中,到綜合醫院就診住院的比率是51.9%,而到地方醫院就診住院的比率是74.3%。
洪守鏞 legm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