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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加快裁決速度

Posted September. 14, 2007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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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小時`

此資料是現代卡及現代Capital在今年上半年(1—6月),裁決處理8500多份文件時,從最初提交到最終裁決的平均時間。此資料跟2004年9—12月(20.8小時)相比減少了一半多。

實際上,以相同的模式運營的這兩個公司,每年都向各個部門公開2次辦理最終的裁決時間“領先時間(Lead Time)”,來引導裁決速度的互相競爭。

日前,“速度經濟”支配下的市場,每個企業都認為裁決所需要的時間跟企業的競爭力有直接的關係,因此為了縮短裁決時間而努力,試圖採取以電子裁決為基礎的10小時內裁決、手機裁決、就地裁決等多種結算方式。

2003年,就任的現代卡及現代Capital的社長丁太暎說道:“迅速的議事決定結構是核心競爭力”並指示縮短裁決時間。所有的裁決都更換為電子裁決,負責人不在位時,把裁決權委託給直屬上級領導或下級人員。這樣執行的結果在2005年舉辦的網球明星莎拉波娃和大威廉姆斯的超級比賽活動在剛起草兩天以後,就已達到丁社長能進行裁決的速度。

現代Capital方面為了更縮短裁決時間在上個月末,使52名全體高級職員能線上確認公司內部的電子郵件,並能語音回復,給他們發放了最新型的SMART PHONE。

三星集團為達到最大化的“速度經營”效果,預計在10月初為止,在整個系列公司引進能進行裁決的私人網路“My single”最新版本。三星集團方面說道:“已從3年前開始使用了個人攜帶資訊器(PDA),能進行手機結算或在外部用其它電腦接收而進行裁決。新的版本以網路服務為基礎,很容易跟其它系統一同進行裁決。”

不同行業的企業們都為縮短裁決時間而進行努力。

去年年末,新韓銀行把所有裁決線縮短成4個階段,並制定實施普通檔是在一天內進行裁決。以保守、議事裁決的速度慢而聞名的銀行界,受到這一嶄新的震動。

還有些企業試圖從當日裁決提升到就地裁決。

生產PET瓶的曉星集團的包裝 PU遵守著“所有的議事就地裁決”的原則。曉星集團表示:“開會時,收集成員們的意見而下決定,因此實際上是就地進行裁決”並介紹道:“擅長PU的金聖元主管,正在實踐不管是在假日、出差中,在一天之內回復所有的電子郵件而裁決的‘24小時內回信’的方針。”

專家們說明道:資訊、知識、加快產品迴圈週期等,影響了企業們縮短裁決時間的熱潮。不比競爭對手先行一步的話就失去機會的經營環境下,切身感受到要想滿足客戶,就必須進行迅速的裁決才行。

首爾科學綜合大學校長尹恩基說道:“迅速的裁決加快了資訊和決定議事的速度,因此提高了經營的效率。如果說至今為止,努力縮短裁決階段是大趨勢的話,最近的特點是利用資訊技術(IT)從而能進行線上裁決。”



張源宰 李智研 peacechaos@donga.com chanc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