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委員會因盲目徵收額外費用,遭受訴訟或接收異議所返還的金額去年達到了年均最高值655億6700萬 韓元。
今年上半年(1~6月)額外費用返還額就達到了434億 8500萬 韓元,已經超過了去年金額的一半以上,以此類推,有可能今年達到歷史最高值。
政府至2003年到上月20日為止,附加的額外費用達到 8394億 韓元,返還額為 1745億 5800萬 韓元(今年6月末)。
隨之,媒體指出,由於公競委如此無理地胡亂徵收額外費用,導致了損壞相關企業形象等問題,並對企業的正常活動產生副作用。
公競委7日根據國會政務委員會所屬的大國家黨(GNP:Grand National Party)金正勳議員的資料來看,去年額外費用(包含【過貸料】)返還額為655億 6700萬韓元(54件),相對前年 2005年(246億 3700萬韓元)增長2.6倍之多。
去年,公競委返還的額外費用達歷史最高值,是一年正常徵收(1752億6500萬 韓元)的47%。
公競委從2003年到上月20日,通過各種名義徵收的額外費用為8394億 6100萬 韓元(823件)。
這裡現代•起亞汽車集團的額外費用(631億)和製藥業,生命保險業的額外費用,總計將超過1兆韓元。
而這些公競委頻頻徵收額外費用的事例,使經濟業旋起學習相關法律的熱潮。
因為,即使通過行政手段脫離了相關法律的制裁,並得到賠償,但是被公開成為《不道德的企業》是不可避免的。
韓國經濟研究員李周善企業研究本部長表示:《胡亂徵收額外費用,使企業通過巨大的人力財力而築成的無形資產毀於一旦,而且公競委應該檢討一下,僅僅通過行政徵收額外費用是否合理。》
車志完 鄭任洙 cha@donga.com imso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