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機構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對盧武鉉總統反復發表違反《公務員選舉法》及拒絕履行選舉中立義務的發言感到十分困惑,但同時卻回避正面應對,表現出無能爲力的姿態。盧武鉉8日嚴重貶損了大國家黨的預備大選候選人,並指出了大國家黨執政的不妥之處,但選管委的一位負責人卻表示:“很難將其發言視爲違反選舉中立義務之類的大問題。”盧武鉉2日也發表了類似的發言,選管委7日對此下結論稱:“違反了規定選舉中立義務的《選舉法》。”
如果選管委對“再一次的、充滿惡意、蓄意”的發言充耳不聞,就無異於放棄職責。選管委這樣做,就無法讓人相信會在剩餘6個多月的時間裏對大選進行公正地管理。
盧武鉉8日的言行不僅是拒絕履行中立義務,而且是公然藐視《選舉法》,提出“《選舉法》違憲”的主張。在小偷反客爲主的情況下,如果選管委因爲對手是總統就放棄自己的職責,那這種行爲等於是放任國家根基的崩潰。
選管委7日得出的結論是將脫離正常闡述意見的範圍並影響選舉的行爲視爲問題。但總統卻抵賴說:“什麽是選舉運動,什麽是政治中立都模糊不清。”因此,他根本沒有資格說放棄當帝王總統。
公務員的選舉中立義務是根據行政部最高決策者總統的影響力和過去非法官權選舉經驗制定的法律義務。即使是在允許總統支援候選人的美國,也不敢想象像盧武鉉這樣片面譴責在野黨候選人的做法。
選管委應該在全體會議上正式討論甚至被指“破壞憲政秩序”的總統發言,並考慮採取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等具有實效性的措施。如果選管委不堅持原則,就會失去國民的信任,無法正常管理大選。希望選管委能公正嚴明地行使作爲憲法機構的權力和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