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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華總裁施暴案受害者:在現場看到韓華合作企業總經理金某

韓華總裁施暴案受害者:在現場看到韓華合作企業總經理金某

Posted May. 09, 2007 09:04   

正在調查韓華集團總裁金升淵報復性暴力事件的警方8日表示,在7日下午讓自首的韓華集團合作企業D土建公司總經理金某和2名受害者進行對質,讓其餘受害者確認金某的照片。其結果得到了受害者一致的口供——“在暴力現場看到過這個人。”

警方當天以違反暴力行爲等處罰相關法律的嫌疑,對金某採取了不拘留立案措施。但是金某卻在調查和對質審問的過程中始終主張說:“我沒有參與暴力行爲。”主張自己清白。

8日上午11時左右,該事件的重要人物韓華集團秘書室室長金某也自首在南大門警察署接受了調查。

警方認爲,金某在事發當日(3月8日)與D土建公司總經理金某聯繫,要求向暴力現場提供“支援軍”。

但是,當天與2名律師一起到警察署自首的金某在題爲《獻給媒體的文章》中(內容約達到A4紙3頁左右)解釋說:“我們完全不認識黑幫暴力分子,並且北倉洞S俱樂部的服務生們非常爽快答應前往別處,我們並沒有做綁架、監禁。”

韓華集團負責人第一次說出了利用汽車把首爾中區北倉洞S俱樂部服務生拉到其他地方的事情,如果其移動的場所是指清溪山,那麽就推翻了之前韓華方提供的“根本沒有去過清溪山”口供。

另外,警方正在對與D土建公司總經理金某和韓華集團秘書室室長金某,還有泛西方派行動隊長吳某(54歲)進行通話的對方人員的身份和有關資料進行調查。事發當日吳某曾經出現在2個現場。

警方懷疑,D土建公司總經理金某和吳某在接到韓華方的支援要求後,爲了支援暴力現場而召集了組織暴力分子。

當天,警方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確認上月27日出國到加拿大的吳某確認身份,並決定以後通過發放拘捕令和法務部要求轉交犯罪人等步驟,將吳某入圍緊急輯拿名單中進行拘捕押送。

另外,對韓華方面向法院提出禁止播放臨時處分申請,要求禁止KBS計劃9日播放“追擊60分鐘——韓華報復性暴力事件是照顧調查,還是組織性隱瞞?”節目。首爾南部地方法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表示:“如果不知道內幕,就很難具體進行判斷。”並決定接到9日要播放的節目劇本後,再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