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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武鉉:要想針對政權和總統就要做得合法

Posted March. 14, 2007 07:08   

盧武鉉總統13日聲討檢察機關稱:“針對政權和總統,可以,但要做得合法。”

盧武鉉當天在青瓦台主持國務會議時表示:“是否對政權進行致命檢查都無所謂,但非法調查決不能容忍。”同時發表了上述言論。盧武鉉的發言可以理解爲,意圖牽制檢察機關在政權任期末針對青瓦台進行調查的慣例,以阻止“跛腳鴨現象”(權力分散現象)。

在當天舉行的會議上,保健福利部長官柳時敏首先挑起事端。這是發生在法務部長官金成浩報告有關佳友事件調查過程中的強行逼供疑惑的調查結果之後。

柳時敏對金成浩說:“已經得出結論,前總統審定秘書官李在淳(在佳友事件中)沒有嫌疑,但該秘書官在這段時間裏因爲媒體而喪失的名譽該如何恢復?最近外面盛傳,檢察機關內部甚至出現了‘只要嚴厲打擊青瓦台就是英雄’的話,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這不是國家紀綱的問題嗎?”

盧武鉉欲揚先抑地說:“擔心總統直接言及檢察機關的調查會引發巨大的影響,所以之前沒有提到過”,然後又說:“青瓦台也是這樣,但真正沒有力量的人們該怎麽辦?請考慮一下弱者和國民的處境。”盧武鉉還補充說:“這是針對檢察機關說的話,請到此爲止。我不會以‘可惡罪’論處。”

特別是,就設置公務員腐敗調查處(公調處)的法案立法工作因檢察機關的反對無果而終一事,盧武鉉惋惜地說:“如果在國會制定公務員腐敗調查處法案,就可以通過公平的調查,而不是檢察機關自身的調查來處理此次事件。”

總統秘書室室長文在寅就佳友事件調查線上出現的地方轉任人事調動問題譴責說:“每次一出事,就降職到地方,但實際上,已經多次聽到地方居民抱怨說:‘爲什麽要把犯錯誤的人派到地方?’這是傷害到地方居民自尊心的問題。”

另外,盧武鉉就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的談判問題指示說:“不必考慮經濟利益以外的問題。要完全以商人的原則進行談判。”他還表示:“要以經濟利益爲主進行斟酌,有利益就簽訂,沒有利益就不簽訂。”

他還補充說:“若能在(美國議會賦予政府的)迅速程式(時限)之內簽訂當然很好,但如果無法在該程式的期限之內完成,談判還會繼續,即便程式更麻煩。”

美國議會賦予政府的貿易促進許可權(TPA)的結束期限是下月2日。青瓦台發言人、宣傳首席秘書官尹勝容介紹說:“談判過程中始終堅持的原則是決不進行會蒙受損失的談判。希望談判圓滿達成協定的基調沒有改變。”



鄭然旭 jyw1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