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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帝時期日本領事館製作的土地登記簿重見天日

日帝時期日本領事館製作的土地登記簿重見天日

Posted February. 28, 2007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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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日本在1905年簽署《乙巳勒約》並正式干涉大韓內政之前,日本人就開始在佔領首爾室內建築和土地,並自行製作和管理的登記簿日前首次被發現。

據法院稱27日,2003年開始進行的登記簿電腦化作業過程中,發現了在韓日強行合邦之前京城(首爾)日本領事館製作的《雜地方建築物登記簿第4篇》和《鑄洞(首爾中區鑄字洞一帶)土地登記簿第3篇》。

建築登記簿中記錄著居住在首爾的日本人從1904年(明治37年)開始到1914年爲止買賣建築和土地的事實。

登記簿顯示,1904年1月日本人幣原獲得了當時相當於首爾市市中心——長洞(首爾中區會賢洞一帶)的638坪土地中占地面積達19坪的木造建築,之後於兩年後轉手給本信。

記錄簿還記載了幣原於1907年又轉手給勸農株式會社(總店位於日本高松市)的過程,並且作爲該建築物和土地的擔保向日本第一銀行和第58號銀行分別借貸到1500日元和1.1萬日元並償還的內容。

土地登記簿中記錄著鑄字洞的117坪地皮從1905年開始在日本人之間買賣的過程。

法院認爲,在製作該登記簿的1904年之前,日本政府將大韓帝國的土地據爲己有,並製作登記簿。

特別是,建築登記簿3篇是於1904年一月製作的。這比統監府1906年制定並實行登記簿前身《土地家屋證明規則》的時期還早兩年。

大韓帝國在1893年~1906年爲了證明外國人居住者的土地及建築的歸屬關係,運營了出售人、收購人、證人記載的家契、地契制度,而登記簿制度是在韓日強制合邦以後的1912年引進。

法院有關負責人稱:“登記簿是公開所有權等物權的制度,是由有關國家主權行使的。而日本隨意認證非使用權的所有權,並行使擔保權,這是侵害主權的行爲。”

此外還發現了有關仁川唐人街原登記簿的《中華民國仁川租借地登記簿》和6·25戰爭時期北韓人民軍幹部在忠南唐津地區以備忘錄形式記錄的地雷埋設方法、作戰計劃的登記簿副本。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