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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廳:期待經驗豐富的法官做出判斷

Posted November. 09, 2006 07:09   

隨著對3名龍星運營商的逮捕以及拘捕令再次被駁回,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朴英洙) 將包括對金融監督機關2、3人的追加拘捕令在內的所有調查日程延期到下周。

檢察廳8日表示,計劃將第三次對龍星副總裁埃爾利斯-肖特和法律專任理事邁克爾-湯普遜申請拘捕令,並對龍星韓國處代表柳會源申請拘留令,但不會在本周提出。

▽檢察廳:“延遲調查在所難免。”=中調部調查企劃官蔡東旭在當天的吹風會上表示:“對龍星案件的調查日程遲延的是在所難免的。本周不會申請拘捕令。”

明確表明了考慮對3名龍星運營層重新申請拘捕令的方針,並收集柳會源其他犯罪嫌疑等補充證據。

看來,檢察廳之所以延遲調查日程,有可能是因爲原先打算拘留並調查柳會源來證明其他相關人員嫌疑的計劃受阻。

同時,檢察廳還獲取了現代海上火災保險公司代表河鍾瑄(律師)在某法律公司活動的2003年,從龍星公司收受20億韓元的事實,並通過追查賬戶來調查該資金的性質是不是爲低價收購外換銀而進行的賄賂。

據悉,河鍾瑄稱:“這是正式簽署諮詢合同後獲得的諮詢費。”全面否認了犯罪嫌疑。

河鍾瑄的高中同學——在金融監督機關擔任幹部的B某對其被列爲賄賂物件一事稱:“一分錢也沒有收到過。與河鍾瑄沒有任何關係。”

▽法院與檢察廳的明爭暗鬥仍在持續=法院和檢察廳對第二次駁回拘捕令請一事未做刺激性發言。

蔡東旭稱:“儘管盡了全力,但最終沒能說服法官,對此對國民感到十分抱歉。在現行的法律圈內只能尊重法院的判斷。”

但前天,對首爾地方法院專門負責審批拘捕令的審判員李相周駁回拘捕令的理由卻逐一進行反駁。尤其是對駁回2名龍星總公司職員的逮捕令之舉反駁道:“從24日開始已經5次要求出席。但他卻稱‘事先告知檢察員的審問事項’、‘要麽來美國調查,請隨便’等,嘲弄韓國檢察廳。”

檢察廳還稱:“希望由現任負責審批拘捕令的法官以外的其他經驗豐富的法官予以判斷。”

法院也克制了應對行爲。再次駁回拘捕令申請的李相周只說:“日後,將會通過對外公佈表明立場。”

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首席部長審判員李相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如果是合理的調查,會以同樣的理由連續三次提出申請嗎?除了拘捕令和逮捕令,也有其他辦法可以調查,只要能在法庭上予以嚴懲即可。”由此暗示,即使檢察廳第三次申請拘捕令,也很難獲得批准。



李泰熏 全芝星 jefflee@donga.com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