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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接受的建議事項也置之不理

Posted November. 07, 2006 06:59   

“分明說了接受,但是……”

大韓商會的職員A某拿出政府今年6月份發來的《建議處理現狀》後,搖著頭說。

A某說,經濟界建議政府調整生活噪音的限制規定標準,將其中的“白天時間”的範圍從上午8時∼下午6時改爲上午7時∼下午6時,延長工程的時間,對此,政府表明了接受的意思,但是,一切都沒有發生變化。

當時政府表示:“將收集相關部門及業內人士的意見,通過公開聽證會等程式後,在今後修訂執行規則時反映出來。”然後便逐漸失去了消息。

今年上半年(1∼6月),政府從大韓商會等經濟五團體手中收到了94項放寬限制規定的建議,並表示接受其中的13項(13.8%)。但迄今爲止,其中的大部分都原封不動地擱在那裏。對於遷移首都地區工廠等經濟界的核心建議事項,大部分都被政府以“很難接受”或“需要中長期討論”爲由加以拒絕,因此有人指出,政府放寬限制規定的意志令人懷疑。

○只是嘴上說接受?

據財政經濟部最近從國務調整室手中收到並提交給國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經濟五團體建議課題處理現狀》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接收的94項建議中,只接受了13項。

其餘的建議事項中,25項被列爲“很難接受”,8項被列爲“中長期討論課題”,16項被列爲“部分接受”,27項被列爲“另行討論”,其餘5項是政府已經放寬限制規定或正在調整的事項。

政府表示將接受的13項建議的限制強度大都比被列爲“很難接受”的建議要弱。但儘管如此,其中還有一半左右被擱置。

實際上,對於“請使普通鍋爐和發電設施的允許排灰標準達到同等水平”的建議,政府闡明了暫且接受的方針。但迄今爲止,政府做的只是表示“將在今後修訂法令時反映出來”。

對於“把京畿道華城市內被指定爲管理地區的工廠密集地區改變成工業地區”的要求,因爲和中央政府無關,所以也表明了接受的意思。把管理地區改變成工業地區是市、道知事決定的問題。

○核心限制規定絲毫未動

爲了擴大企業投資而要求放寬限制規定的要求大都被否定。

對於“放寬不得在自然保護區內確保3萬平方米以上工業用地的限制規定”的建議,政府以“擔心促使首都地區過分密集”的典型理論予以拒絕。

對於“忠清南道天安市內的一塊准農林地區最近變成了自然綠地區域,導致企業活動受到制約,所以請把該地改變成用途區域”的請求,政府表明難處稱:“城市管理計劃的變更是市、道知事決定的事項。”

但是,對於華城市內提出的同樣建議,政府卻承諾說接受,從而暴露了限制規定行政衆口難調的一面。

關於“放寬重建建築決議要素”等房地産政策的大部分建議事項都被列爲“很難接受”等。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全國經濟人聯合會的幹部說:“看到政府的這種態度,就會很清楚政府對出資總額限制制度等經濟界核心問題的反應。”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