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5.31地方選舉時,平均每6名廣域和基礎團體長中有1人因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而被起訴。
據大檢察廳10日稱,在5.31地方選舉中被立案的522名當選者中有233人被起訴,109人受到不起訴處罰。因爲其餘180人正在接受檢察機關的搜查,所以將被推上法庭的當選者會進一步增加。
被起訴的233名當選者中,有1名廣域團體長、39名基礎團體長、43名廣域議員、150名基礎議員。相當於16.6名當選者當中有1人被起訴。特別是,基礎團體長比率高達5.9比1。
因事前選舉運動等嫌疑被起訴的唯一一個廣域團體長——忠南道知事李完九(56歲,大國家黨)被判罰款300萬元,並將受到一審判決。如果確定因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而被起訴並罰款100萬以上,那麽選舉結果就將判無效。
被起訴的部分基礎團體長終,一些人在一審判決中陸續被判爲選舉結果無效。
涉嫌事前選舉運動而被起訴的忠南錦山郡守樸東喆(54歲,國民中心党)和京畿楊平郡守韓澤洙(59歲,無黨派)分別在上月和7月接受一審判決,分別被判處罰款120萬韓元和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執行2年。
首爾江北區區廳長金顯豐(65歲,大國家黨)在6月份被判罰款200萬韓元,忠北忠州市長韓昌熙(52歲,大國家黨)在上訴案審理中被判罰款150萬韓元。
下月,一批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而被起訴的基礎團體長將陸續受到法院的判決。
全北扶安郡守李丙學(49歲,民族黨)涉嫌賄賂所屬政黨幹部1000萬韓元而被起訴並拘留,慶南梁山市長吳根燮因進行事前選舉運動嫌疑,被不拘留起訴。
江原三陟市市長金大壽(65歲,大國家黨)因涉嫌在擔任大學校長時期動員大學職員參與選舉運動,而被不拘留起訴。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