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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岳父母也將得到優先購房待遇

Posted August. 09, 2006 04:30   

從2008年開始,贍養岳父母也將得到購房優先權。

另外,在出售公寓的時候,大學生等沒有收入、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青年子女所在家庭將得到加分的方案也將被討論。

建設交通部8日表示,政府將如此補充住宅産業研究院上月末公佈的《承購制度改編方案》,並於10月份之前修改《住宅供給相關規則》後,從2008年開始實行。

引入加分制的新承購制度中,將在評價幾代人生活在一起的“家庭結構”專案中包括岳父和岳母,給予加分。

上月公佈的新承購制度規定,戶主和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時候才給予加分,因此有人指出,贍養岳父和岳母的人相對不利。

因此,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的戶主將從該專案中獲得最高的加分三分,從2008年開始購得專用面積低於25.7坪的公共出售公寓、2010年開始購得低於25.7坪民間出售公寓的可能性將提高。

建設交通部還將討論如下方案:在根據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未滿20周歲)子女人數給予1∼3分的加分的“子女數”專案中,包括沒有職業和收入、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成年子女。

建設交通部官員解釋說:“公佈改編方案後收集了輿論意見,結果發現贍養岳父和岳母的家庭很多,對他們很不利,而且,沒有收入的大學生子女被排除在子女數之外,發現了這些問題後,決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來。”

此外,建設交通部還將考慮如下方案,在戶主無住宅時間的評價中,將擁有“一定規模”以下住宅的情況視爲無住宅。關於被視爲無住宅情況的住宅規模,目前正在討論“使用面積低於12坪(40平方米),或者公示價格低於5000萬韓元”的方案。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