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 聯合國決議案是讓南北韓自我改正的命令

[社論] 聯合國決議案是讓南北韓自我改正的命令

Posted July. 17, 2006 03:49   

昨天,聯合國安理會全場一致通過了譴責北韓發射導彈行爲並禁止聯合國成員國向北韓出售導彈和相關技術的決議案。這是自6·25戰爭後,安理會首次通過內含實際制裁內容的對北決議案。現在剩下的就是北韓的決斷。北韓不要再說“追加發射”之類的話,繼續使事態惡化,而應該早日重返六方會談。

昨天,北韓通過外務省聲明表示:“不會因爲決議案而受到束縛,將不分方法和手段,繼續加強自衛性戰爭遏制力。”但這顯然不是明智之舉。稍有不慎就將自取滅亡。1998年北韓發射大浦洞一號導彈時,安理會只是發表了用語言進行約束的主席聲明,但此次完全不同,而是採納了決議案,因此,北韓應該慎重掂量其中的原由。也就是說,形勢已經相當嚴峻。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怎麽會連友邦國家中國和俄羅斯也帶頭採納決議案?

北韓應該重新進行思考。同國際社會抗衡,強行開發核和導彈,將會使體制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糧食和能源也得不到支援。前一段時間,中國和韓國一直在維護北韓,但是,既然國際社會異口同聲地對北韓軍事冒險主義表明反對立場,就很難再期待什麽。連南北經濟合作與交流都處於不明確的狀況。

現在不是政府感情用事地陷入民族主義的時候。平白無故引發誤解,只會對國際互助造成混亂。盧武鉉總統上周接見美國宗教領導人時表示:“只有消除北韓的不安情緒,他們才不會做出錯誤的行動,因此,我們將繼續爲此努力。”此番言論也可能會被誤解爲掩蓋危機本質的發言。

此前,盧武鉉總統和開放的我們党領導層等人舉行青瓦台晚宴時,曾把美國的對北壓迫政策比喻成“先斬後奏(先處刑再追究對錯)”,婉轉地表現了對美國喬治·W·布希政府的不滿。連總統都這樣,所以身爲國會統一外交通商委員會委員長的執政黨議員甚至也荒唐地說:“說北韓爲攻擊南韓而擁有飛毛腿導彈的說法很輕率。”

南北韓應該尊重聯合國決議案中包含的國際社會的共同意志。如果回避或肆意曲解,可能會同時被孤立。如果因爲北韓拒絕使六方會談最終無法舉行,政府就應該參加五方會談,摸索共同應對方案。

美國國務卿賴斯將於本月末巡訪韓、中、日等五個亞洲國家,並參加在馬來西亞舉行的東盟地區安保論壇(ARF)。其目的是集思廣益。南北韓外長也將出席ARF。韓國政府不應該放棄這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