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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社會協定

Posted June. 21, 2006 03:05   

昨天,國務總理韓明淑和各界代表簽署了關於解決低出生率和老齡化問題的社會協定。據悉,這是32名各界代表從一月開始共同商議的結果。雖然附帶了實踐計劃和財源解決方案,但單憑“各主體如實執行的承諾”,無法徹底消除協定作廢的憂慮。而且參與“代表”的代表性也是個問題。政府總不至於拿出該文件說“爲解決低出生率問題,就增稅達成協定”吧。

▷沒有多少國民相信協定的效用價值。2004年初,勞資政經過一個月10多次的協商制定了《工作崗位社會協定》,但沒過多久就作廢了。協定中說“工作崗位是福利基礎,也是主要條件”好話連篇。但政府對實踐協定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隨後以“兩極化論”改變了曲調。去年初退出勞資政的民勞總動不動就呼籲舉行總罷工。動輒“亮刀”的組織簽訂沒有法律效力的社會協定本身就讓人感到可笑。

▷在外國,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社會協定逐漸增加。因爲,如果政權、工人團體、企業界各持已見,互不退讓,不但解決不了重要懸案,而且雙方都會蒙受損失。但失敗案例遠多於成功案例。因爲,簽訂協定後,一旦情況有變就變心。而且協定要實踐才有效果。巴西總統盧拉向議會遞交經濟社會發展委員會(CDES)制定的《新社會協定》,獲得最終認可,並反映在國政上。愛爾蘭每隔3年便制定戰略報告書付諸於實踐,並檢查成績。

▷雖然社會協定很難達成,但實踐更難。我國政府經常在短時間內達成協定。各方代表笑容面滿地合影留念,把協議書放入框架內挂起來,但有沒有實踐意向還是個疑問。透明社會協定、統一社會協定等協定越多,就越一文不值。只希望政治家和公務員能夠履行自己的就職宣言。

評論員 洪權熹 koni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