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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在北核問題上掏錢的爲何都是大韓民國?

[社論] 在北核問題上掏錢的爲何都是大韓民國?

Posted February. 18, 2006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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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上月初完成的北韓新浦輕水反應堆事業的清算費用將由韓國全額負擔。韓美日三國就費用承擔問題進行了磋商,結果達成了這項協定。作爲補償,韓國對輕水反應堆建設現場的設施和裝置具有資産處置權。也就是說,在北核問題上,韓國的作用仍局限在“掏錢”的範圍內。

據推測,清算費用高達2億~3億美元。其中,要向建設企業和零件供應企業支付的金額和違約金占大部分。如果要拿回北韓扣押的建設現場的裝置和車輛以及原材料,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據悉,這些設備和原材料的價值高達455億韓元,北韓肯定不會輕易放棄。另外,北韓還有可能要求支付輕水反應堆中斷補償金。但在美國和日本已不插手該問題,就連韓半島能源開發組織(KEDO)也已解體的情況下,北韓會向誰要錢。

但政府官員們說:“隨著六方會談的進展,如果提供輕水反應堆問題再次被提出,具有資産處置權的韓國將主導協商,而且根據情況還可能恢復新浦輕水反應堆。”政府怎麽能這樣糊弄國民?在去年的9.19北京協定中,美國同意“在適當的時機重新討論提供輕水反應堆問題。”但後來撕毀協定,在北核解決方法中刪除了輕水反應堆問題。政府明知這件事情,爲何還說出這樣的話。

即使重啓輕水反應堆工程,根據承擔比率,韓國也只能承擔大部分工程費。清算費用再加上工程費,不是一筆小數目,而且承諾向北韓供應的200萬千瓦電力也不能得到減免。由於政府性急地提出對北建議,電力和輕水反應堆問題成爲兩個不相關的問題。在北韓協定中也明確寫明瞭這一點。而電力供應費用將由誰承擔?還不是來自國民的稅收。

現在政府要公開所有談判過程,徵求國民的理解。從清算費用問題看,KEDO是共同簽約人,但爲何要唯獨我們承擔,政府要詳細公開具體的專案。這不是一件糊弄過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