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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廳長內定人選僞裝搬遷事實曝光

Posted January. 27, 2006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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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吸收了北漢山的精氣才升職?”

26日,本報通過採訪證實,警察廳長內定人選李宅淳在警務官晉升人事中落選後,爲吸收“北漢山精氣”搬遷。他最少有2次以上僞裝搬遷。

李宅淳在1999年4月27日把地址從首爾銅雀區新大方洞W公寓遷至自己高中後輩的地址首爾城北區敦岩洞H公寓。

李宅淳說:“在1998年底的警務官晉升人事中落選。當時,由於精神壓力太大,健康狀況也惡化。高中後輩對我說,如果搬到北漢山山腳,就能吸收精氣。工作也會順利。因此,把家搬那裏。”李宅淳雖然遷移了地址,但並沒有在後輩的家裏居住。

李宅淳在遷移地址7個月後,晉升爲警務官。此後,他把自己的地址挂在後輩的家長達一年。

在此之前,李宅淳的妻子權某(50歲)在1998年8月和當時上中學三年級的二女兒一起把地址從新大方洞W公寓遷至首爾永登浦區汝矣島洞G公寓。

李宅淳承認說:“G公寓是權某的朋友家。爲將二女兒轉到好學校,進行了僞裝搬遷。”

但他還說:“我在事後才得知這一事實。我想‘身爲公職人員,不應該這樣。’我讓妻子把地址重新遷回來。在女兒轉入其他高中前的當年12月,重新把地址遷回了W公寓。”



李宰明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