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和國會爲擴大對因家庭解體導致的單親家庭、殘疾人家庭、貧困家庭等所謂被疏遠家庭子女養育的政府層面的支援,將推進各種各樣的支援方案。
婦女家庭部將積極討論如下方案,把對截至24日低於一定收入(以四人家庭爲准月收入達148萬韓元)家庭的未滿6周歲子女提供兒童養育費支援(每月5萬韓元)的範圍擴大到小學生和初中生。
婦女家庭部家庭政策局局長梁承周說:“目前,小學生和初中生即使是貧困層子女,也因是義務教育物件,不向其提供養育費。但除了登記費用外,還需要花費很多基本費用,因此有必要多少對其進行養育費支援。”
另外,從明年3月份開始,保育費的支援物件也將從現在的低於城市勞動者平均收入(以四人家庭爲准月收入達340萬韓元)60%的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低於平均收入70%的家庭,從2007年開始,將擴大到低於平均收入的所有家庭。
國會婦女家庭委員會委託首爾大學婦女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制定了《被疏遠階層子女養育支援政策研究》報告書,對該報告書進行討論後,將制定對被疏遠階層的養育支援相關方案,其中包括擴大國家公立保育設施、在各地區設置保育中心等。
首爾大學婦女研究所提出了如下方案,引入“兒童保育津貼”制度,向單親家庭、殘疾人家庭和貧困家庭的子女,每月支付10萬韓元現金。
國會婦女家庭委員會委員長金愛實說:“對單親家庭、祖孫家庭和貧困家庭的保育支援迫在眉睫,但預計會受到一些問題的限制。將和地方自治團體挂鈎,實現對這些家庭進行具有切實利益的支援。”
金光賢 kk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