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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對竊聽事實金大中要向國民道歉

Posted October. 27, 2005 04:22   

在金大中(DJ)政府曾任國家情報院(以下簡稱國情院)院長的林東源和辛建就國情院非法監聽(竊聽)罪行矢口否認說:“我不知道”、“只進行了合法監聽。”而隨著現任國情院長金升圭承認DJ政府的竊聽罪行,檢察機關著手展開調查,他們甚至用言行威脅後輩院長和檢察機關。

但檢察機關昨天在起訴前國情院負責國內事務的次長金銀星的公訴狀中表示,林東源和辛建是該事件的共犯。金銀星涉嫌違反《通信秘密保護法》。金銀星曾多次與他們兩人密謀,進行了竊聽。在他們否認自己的罪行後,短短兩個月真相就浮出了水面。而他們不但矢口否認,還表現出受冤的樣子。他們真是不知羞恥爲何物。即使下跪求饒也很難得到國民的寬恕,但他們兩人只顧自己如何脫身,其行爲卑鄙到了極點。我們決不能饒恕他們的罪行。

從檢察機關的調查內容看,不禁讓人産生一種想法,即,DJ政府是不是依靠國情院的竊聽情報維持政權。國情院竊聽組在6套有線轉播網監聽裝置(R-2)中輸入國內主要人士的手機號,對全部通話內容進行了竊聽。據悉,該裝置可以接上3600條線路,試想一下竊聽規模有多大。再加上移動式手機監聽裝置(CAS),可以稱得上是布下了天羅地網。當時,DJ政府在報紙上登廣告說:“對手機無法進行監聽,因此請放心通話。”自己堵住了向法院申請對手機的監聽許可的道路。

指揮國情院竊聽組的金銀星陳述說:“爲保護國家統治權進行竊聽是慣例。”他主張,每當面臨社會危機時,就需要進行竊聽。我們不難猜測一天7、8份主要竊聽情報報告給了誰。

事實已擺在眼前,但DJ方面仍狡辯說,很難相信檢察機關的公訴事實。在這之前矢口否認還情有可原,但事已至此,DJ應親自向國民道歉。盧武鉉總統也要對“(DJ)政權沒有該負責任的過失”的發言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