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對金大中政府時期國家情報院的竊聽事件進行調查的檢察機關12日確保了當時國情院負責監聽的部門——8局的職員的陳述,他們稱“負責國內事務的次長金銀星(已被拘留)在職期間(2000年4月∼2001年11月),平均每天監聽了20件國內人之間的電話通話內容。”
這些人在檢察機關陳述說:“其中重要的通話內容1、2件,會記載通話者、場所、時間等,由8局局長擬定成‘通信情報’報告書,每天早上提交給前次長金銀星和國情院院長。”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竊聽調查組認爲,當時國情院將沒有法院的許可令也可以進行監聽的《總統批准書》出示給了部分電話局,但是監聽國內人之間的通話並不是總統批准的,因此被看作是非法行爲。
檢察機關還確保了由他們提供的“前次長金銀星在職期間,8局下屬除了‘R2監聽組’之外,還另外運營了只將調查目標——有線電話作爲竊聽物件的監聽組”的陳述和資料等。
檢察機關對國情院開發R2並進行試驗運用時的國情院院長李鍾贊發出了在下周初到檢察機關接受調查的通報。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