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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也感動得哭了

Posted August. 24, 2005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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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5部(部長法官李弘權)審理的抗訴審法庭。

金某(58歲,女)哽咽著站在被告席上,她因涉嫌幫助下半身癱瘓的丈夫自殺(受託殺人)而被起訴。

金某的丈夫朴某(死亡時63歲)在30年前患上了脊髓炎,所以下半身癱瘓,一直依靠輪椅生活。

因此,金某代替丈夫經營帳篷小吃、打掃建築物等,盡力工作獨自維持生計。雖然生活艱難,金某還是供3名子女上了大學。小兒子畢業于首爾國立大學之後在大企業研究所工作。

丈夫朴某于1995年試圖自殺。他是爲了不讓家人繼續爲他受苦。但是因自殺未遂樸某還患上了後遺症。

因對家庭的愧疚而煩惱的朴某於今年3月在家裏喝下了鹼性蘇打(氫氧化鈉)。

而且他還對正巧回家的妻子說:“我喝了藥還不死。幫我去死吧。”金某就勒緊纏在丈夫脖子上的繃帶使他致死。

丈夫死後,金某給生活在附近的小姑子打電話說:“我散步回來之後,看到丈夫已經去世了。”並僞裝成自殺。但是醫院太平間職員在驗屍的過程中,對朴某脖子周圍的傷痕感到懷疑,於是向警方申告,揭露了罪行。

金某在警方調查時說:“結束打掃工作回家之後,看到丈夫又喝下了劇毒物,還哀求我‘殺了他’,所以就在一瞬間犯下了罪行。”

金某家族和親戚們說:“金某30多年來一直服侍丈夫大小便,晚上還將丈夫扶上輪椅在小區周圍散步等,盡全力照顧病人。”並向裁判部呼籲從輕處罰。

裁判部在判決中稱:“屍檢結果,直接死因是被害者喝下去的鹼性蘇打。從被告此前爲家庭奉獻這一點認爲,檢察機關的主張‘引導丈夫飲毒’缺乏說服力。”

裁判部還稱:“被告的行爲僅僅是犯罪之後沒有積極隱蔽罪行,而是消極地沒有公開自己的罪行而已。”並維持原判,處以3年監禁,緩期5年執行,對她進行了從輕處罰。

判決之後,一直旁聽的金某子女們抱著金某哭著說:“媽媽,現在好了,不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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