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竊聽與防竊聽技術是“雙刃劍”

Posted August. 11, 2005 03:05   

#事例1

韓國通信保安(株)公司完全利用國內技術,于2001年開發出了“有線、無線鐳射竊聽探測信號傳送裝置”(型號R5000)。只要竊聽裝置在一定區域內啓動,該裝置就會向保安企業管制中心發出信號,通知竊聽事實。這是一款最新防竊聽系統。韓國通信保安公司去年年初,向澳大利亞一家保安企業出售了該裝置。但發生了意想不到的問題。當時,澳大利亞情報機關接到了國際恐怖組織“基地組織”成員潛入澳大利亞的情報。澳大利亞政府以“如果基地組織掌握‘R5000’,就不能進行監聽,會妨礙調查恐怖組織成員”爲由,禁止進口該裝置。目前,韓國通信保安公司以澳大利亞政府爲物件提起訴訟,要求取消禁止進口措施。

#事例2

權某(41歲)等3人於今年5月在首爾陽川區一個公寓園區前的寫字樓租了間辦公室,設置了1台價值400萬韓元的高性能廣帶域信號接收器。他們利用廣帶域信號接收器竊聽了半徑在500米以內的家庭無線電話,並得知2名主婦有外遇的事實後,向她們勒索了6500萬韓元。最近,他們被警方逮捕。廣帶域信號接收器通過探測通信裝備的頻率進行竊聽。廣帶域信號接收器還廣泛用於尋找竊聽裝置。一家監聽探測企業有關人士表示:“如果探測到除允許的頻率以外的其他頻率,就表示附近很有可能設置了竊聽裝置。利用廣帶域信號接收器很容易找出該頻率。”

可見防竊聽技術和竊聽技術是“雙刃劍”。如果防竊聽技術被泄露給恐怖組織和國家顛覆勢力等“公共敵人”,情報、調查機關的合法監聽活動將喪失作用。

2003年2月,Pantech&Curitel公司公佈,開發出了保護通信內容的手機——“秘話手機”。但沒有推出市場。因爲,國家情報院施壓說:“妨礙合法監聽的技術有問題。”

而且不能排除防竊聽技術被惡意利用爲竊聽技術的可能性。

據專利廳表示,有關竊聽裝置探測技術的國內專利及申請的實用新方案共有96項。其中,查找頻率和鑒別語音接收信號的技術完全可以轉化爲竊聽技術。

因此,資訊通訊部從去年7月開始對監聽設備探測業界實行了登記制。目前,在國內登記的監聽探測企業共有13家。資訊通訊部下屬的中央電波管理所隨時訪問這些企業,檢查運營設備和職員是否攜帶資格證書。

一家監聽探測企業有關人士表示不滿說:“由於要向政府詳細報告活動情況和研究內容,企業活動受到萎縮。”

對此,韓國電子通信研究院附設的國家保安技術研究所室長李鍾泰表示:“由於不能排除防竊聽技術被反利用或妨礙合法監聽活動的可能性,爲了國家安全,只能對相關企業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