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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如何調整房地産稅制?

Posted July. 30, 2005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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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開放的我們黨、大國家党和民主勞動黨等朝野3黨就房地産政策表現出了尖銳的分歧。

韓國民主勞動黨主辦的房地産稅制的改革方向討論會於29日在國會舉行。會上,朝野3黨的房地産政策專家、財政經濟部和市民團體負責人就廢除1戶1住宅轉讓所得稅非課稅制度、開發利益回收制度和重新引入土地公共概念等問題展開了爭論。

民主勞動党和市民團體負責人主張稱,應大幅增加擁有稅和轉讓稅負擔,並重新引入土地公共概念。而開放的我們黨和政府在強調“加強擁有稅-放寬交易稅”原則,但對土地公共概念表露出了保留態度。大國家党雖贊成加強擁有稅,但反對急劇增加稅負。

○政府-執政黨“不可廢除1戶1住宅轉讓所得稅非課稅制度”

會上進行主題發表的民主勞動党議員沈相貞稱:“從掌握的2000∼2003年住宅轉讓收入情況看,轉讓差額利益超過2億韓元的轉讓件數僅占總數的1%。”並主張稱:“應廢除1戶1住宅非課稅制度,並引入對2億韓元以下轉讓差額利益免所得稅的課稅制度。”

而開放的我們黨房地産政策企劃團團長安炳燁則稱:“此次,我們將把重點放在落實大體原則——適用實際交易價格,使之成爲市場慣例。”並反駁民主勞動黨的主張稱:“在實際交易價格慣例未得到落實的情況下,如果貿然廢除1戶1住宅非課稅制度,會招致納稅人的強烈抵抗。”

○急劇增加稅負引發爭議

大國家党一方面對加強有利於遏制房地産投機行爲的擁有稅措施表示贊成,另一方面又主張說,爲減輕國民負擔,應大幅降低交易稅。

大國家黨稅收改革特別委員會委員長金政夫指出:“政府案雖然明確了加強擁有稅相關的具體目標和時期,但卻不包括何時、如何下調交易稅的任何計劃。”

自由企業院院長金正浩稱:“在未就增加稅收負擔率進行國民協商的情況下,若增加房地産稅收,那麽必須在其他領域相應減少稅負。”並強調稱:“增加擁有稅,同時要降低取得稅、註冊稅和轉讓稅。”

○圍繞土地公共概念的分歧

經濟正義實踐市民聯合會土地住宅委員會委員長田剛秀(韓國大邱天主教大學教授)稱:“僅憑改編稅制要穩定房地産價格,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市場親和性’的土地公共概念是可行的替代方案。”

但是安炳燁稱:“至於開發利益回收制度,將與基礎設施負擔金制度實現一體化。”並對土地公共概念的引入表現出了否定態度。

金政夫也強調稱:“與其引入具有違憲因素的土地公共概念,不如創造環境吸引固定資金。”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