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總統和總理不管在任何行業,將不能擁有市價3000萬韓元以上的股份。
另外,國會議員和長次官等1級以上公務員和財政經濟部、金融政策局及金融監督院等4級以上公務員將所擁有股份中,有職務關聯性的、市價3000萬韓元以上股份必須委託給投資信託公司或資産運用公司等金融機關。
行政自治部於29日將上述內容的《公務員倫理法施行令修改案》進行了立法預告。公務員倫理法將從今年11月18日開始施行。
據修改案,股份全權信託物件從事與所擁有股份相關的政策立案和執行或法令制定和修改相關業務,或執行與所擁有股份相關的認可、許可、執照、特許、搜查、調查、監查、檢察等業務,依據職務相關性將股份委託到金融機關。
業務範圍包含整個國政的總統和總理依據立法宗旨,從根源上禁止擁有股份。目前,盧武鉉不擁有一點股份,李海瓚總理通過“現代峨山股份擁有運動”等購買了1000萬韓元左右未上市股份。
國會議員和長次官等其他物件的職務相關性將由9人組成的“股份全權信託審查委員會”決定。
股份評價標準上,上市股份是市價,沒有上市的股份是額面價。
如果確認信託物件拒絕信託或信託之後參與信託財産運用等事實,將處於1年以下監禁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另外,行自部義務性規定,退休公務員若想到私人企業就職,事先必須到公務員倫理委員會確認職務相關性與否。以前是由所屬機關負責人判斷職務相關性。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






